Re: [閒聊] 一直看算是騷擾吧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11:25
※ 引述《shinelin (0.0)》之銘言:
: 噓 BITMajo: 本來就是要檢討原PO,照原PO自己說的,只有看和撞到而已 06/04 11:12
: = = 如果你覺得沒什麼
: 那我找一個男生每天去看你,偶爾找到機會就撞一下你 嘻嘻
: → BITMajo: 你笑死三次了吧,到底死了沒 06/04 11:37
: 先別管笑不笑死,你先給我地址好讓我安排男生去看你+撞你啊 嘻嘻
: 推 almastria: 哈哈BIT詞窮了哈哈 仇女可撥仔 06/04 11:38
: → almastria: 沒同理心還好意思辯解 06/04 11:39
: 會不會 他是在羨慕我 畢竟他自己覺得被看+被撞沒什麼XDDDD
部分恕刪。
雖然覺得這根本基本法律常識,
實際上沒什麼好討論的,
但原PO點名我那麼多次,就回一篇好了。
先假設照原PO說的,
派一個人每天來找我的情況,
這樣有可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9-2:
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89
如果能被證明是有意跟蹤,
對方又沒辦法提出正當理由,
就可以根據這點來舉報對方違法了。
所以原PO你對我舉的例子跟你文中的遭遇是兩回事。
至於原PO的情況...
照原PO自己內文所說,
目前就是只有常常看到,
感覺對方一直在看自己,
然後有一次碰撞而已。
如果原PO想去告對方性騷擾,可以啊,
問題是這樣有多高的機會告成功?
現實應該採取的作法是強調蒐證,
平時準備錄影或錄音器材,
剛好遭遇的場所都是公共場合,
所以錄影錄音也不會有侵犯隱私權的問題。
嗯沒錯,在這個板被痛恨的八卦板圖王,
保護他的法律,這時候卻可以反過來用在自己身上了。
我不是說圖王的行為是完全恰當的喔,
不過法律怎麼定,通常都是有理由的。
既然原PO已經跟對方起過一次衝突,
如果對方是正常人,
以後應該會主動避開原PO,
如果對方之後還想幹嘛,
不管是真的性騷擾還是腦羞想吵架,
先準備好錄影錄音都會有幫助。
至於在推文講同理心,
講誰誰誰的噁爛經歷...
實際上沒有多大實質效用。
依原PO內文的描述,
我覺得現在也只能勿忘督割。
我不是說原PO講的東西是假的,
但是照原PO自己所講,
整件事其實有一部分可能,
完全是會錯意而已。
雖然在女板上大談仇女也是女板日常,
但還是用點腦振作點比較好吧。
圖王也是同一回事啊,
痛恨他的行為?很簡單,
看到他在捷運上拍女生的腿,
反拍回去貼上來給大家看看圖王長怎樣不會?
明明就有不錯的解決辦法...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9-06-04 12:15:00
女板就是拿來討拍的 你有意見膩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19:00
確實是,討拍草莓板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25:00
還笑看得清你仇女的人沒用大腦zzz社會秩序維護法89-2明明就是推文中另外一個人講的把它拿過來也回一篇 好像很有學識一樣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27:00
u mad bro?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28:00
哈哈詞窮了哈哈還倚老賣老的樣子 明明就是個反社會仇女仔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2:29:00
喔喔喔 哈哈哈 字太多懶得看嘻嘻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30:00
護航圖王?不要忘了你在女板喔呵呵呵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30:00
確實是,討拍草莓板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31:00
詞窮就跳針 真可憐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32:00
我倒是不同情你
作者: charlie0112 (爆改Many63肛)   2019-06-04 12:32:00
你居然敢在女板檢討女性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33:00
你同情我?你在妄想什麼?才白天不要出來嚇人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33:00
晚上就可以嗎?你在妄想什麼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34:00
哈哈哈 神邏輯 根本沒搞清楚我在說什麼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34:00
你自己搞清楚了嗎?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35:00
你回去看 是你沒看清楚我在說什麼不要惱羞就跳針 邏輯壞掉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35:00
你那麼有邏輯,有本事就自己發一篇吧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36:00
有邏輯為什麼就要針對這議題回一篇?神邏輯= =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37:00
那我又幹嘛要聽你的回去看你那實際上沒意義的推文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38:00
你不看我沒差阿 是你自己沒搞清楚就在扯同情什麼的站在道德至高點才能顯得自己比較優越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38:00
嗯,你很在意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42:00
你東拉西扯隨便亂講本身就是事實了,沒什麼面不面對的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44:00
哇 你的邏輯可能要回去小學才能學好欸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45:00
誰跟你講小學能學好邏輯的,習近平嗎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2:50:00
你的邏輯水準連小學生都不如阿 這都看不懂喔扯什麼習近平 詞窮了喔
作者: jauyuu (啾)   2019-06-04 12:51:00
不太能理解這種自認客觀的心態意義在哪,ptt本來就可以po求助和心情文,今天事主心裡很不舒服也沒有告對方,一直強調不構成違法又說「是你想太多」幹麻?你憑什麼說是她想太多?不及違法程度就不能有被騷擾的感受嗎?你對騷擾的標準就只是有沒有違法?下面有人推文報警讓第三方介入很好,不管怎麼樣都是很積極的做法,但你這種回文傷害別人又沒意義的行為的確很沒同理心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2:52:00
還要回去解釋自己的推文真是可憐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01:00
真的沒有想跟你討論捏 抱歉囉
作者: ceylon0614 (缺角圓)   2019-06-04 13:02:00
不管原po你拿社會秩序維護法89-2來討論是想反擊原原po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02:00
那你其實也不必道歉...你沒有義務要回應我的回文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9-06-04 13:02:00
可看9樓原Po shinelin的回應方式,感覺他也是樂在其中,似乎也不是這麼的值得同情了
作者: Cottonz (珍惜眼前人)   2019-06-04 13:03:00
所以是你被撞你會撞回去?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05:00
我只能苦中作樂吧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05:00
噸位夠就撞回去r,反正都是意外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06:00
我要表現出很可憐很難過很委屈的模樣才是受害人嗎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06:00
不是,你需要更精確的事證描述,或是錄影錄音佐證如果你今天很明確的被對方摸了,上來講的話,原文很多反對的聲音都會消失
作者: Cottonz (珍惜眼前人)   2019-06-04 13:12:00
誰會撞了人當下不道歉頻頻回頭看還在手扶梯等?是要多精確的事證?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13:00
我只能說你注意看最近有一群人狂帶風向+上有另外一群不是律師、不是法官、不是檢察官的在整天談法條規定的真的蠻有趣如果是真的有這麼一回事,而不是原Po或底下推文在幻想的話,那麼就照政府已經規劃好的機制來走而不是局外人或鄉民整天在大談闊論該如何如何,應如何如何,難怪台灣不分學歷高低真的是民粹到了極致的地步我只能說我最近已經懶得再回推文底下這些無腦人士的留言法律是有設定給需要使用的人,而不是濫用司法資源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16:00
都上女板就別抱怨這種事了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16:00
但看來現在這大誣告時代已經沒辦法逆轉這種情況是啊,我也是這麼覺得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17:00
原PO其實不算誣告啊,因為他真的覺得自己被騷擾了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17:00
我已經懶得再看某些板,反正我只能說歹年冬搞肖人就是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18:00
只是是不是真的是騷擾,我自己不敢說,我想法律也沒辦法就這樣判定是騷擾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18:00
是啊,那麼覺得確定被撞被騷擾那麼就請走正常政府已經設定好的機制去請求協助本來是不是就不是你我鄉民在這邊討論就算數的是事*總之我只能說法律不見的是非對錯可分明,但不懂法的專業外人士真的不要亂用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9-06-04 13:20:00
你這篇也被奇怪的老頭騷擾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20:00
BBA吧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20:00
你注意看上面噓你的那幾個ID就會知道那幾個都是非法律專業誤用的有病人士就是而且我剛剛去忙了一下再回頭看原Po那篇的回文方式那回推文留言的方式感覺就怪怪的,蠻偏激你算正常的,我現在已經懶得理某些ID發神經就是最近常常看到幾個鴿子在亂引用法條就很明顯知道,真的台灣沒救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25:00
有些板就是這樣啦,我覺得也不用花心思去記ID,太累了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26:00
這些人還更誇張,閒到到處去跟著你的文章或留言帶風向或者發神經似的反駁我覺得已經跟看哪個板無關了,而是不要上PTT可能會比較ok以前我的教授們都曾經說過一件事情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9-06-04 13:27:00
笑了 這篇幫元PO想辦法 結果根本不聽 只會噓 分明是來討拍而不是想解決問題嗎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28:00
通常馬上跳出來反駁越大聲的(不論發、推文)幾乎就是利害關係最重的那個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28:00
你們兩個真的可以當好朋友 棒棒~~~他是幫我想啥辦法?????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29:00
他就是叫我不要小題大作 阿伯沒有犯罪喔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9-06-04 13:29:00
真不懂為啥一堆女生都這樣 幫想辦法還會被噓 只是想討拍 有人幫我想辦法 高興都來不及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29:00
沒有...我不敢當,就當閒聊吧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29:00
想辦法我上述也已說完,剩下以後再出現這種像原Po的文章我會選擇跳過不看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9-06-04 13:30:00
他跟你說可以收集證據啊 這不是辦法嗎 不燃你想怎樣 繼續發生繼續上來該?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39:00
原po看到了嗎?樓主他已經回覆你了,如果站的住腳需要法律協助就去如果發現是妳自己想太多誤會他人就自己決定要怎麼處理防人之心不可無,但害人之心也不可有,我是這麼覺得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41:00
我有收到善意的站內信,接下來會去諮詢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41:00
早上出門前才看到一則新聞,有人被認為是偷竊輕生的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9-06-04 13:42:00
很想聽另一方的說法,不然只有shinelin單方面說法很難看清整件事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42:00
如果妳確定是被撞,很明顯就去收集證據保護好妳自己我給你建議了妳還覺得銳利??真不知道該說什麼銳利嗎?我家人也是莫名奇妙被誤會,如果今天換妳家人一樣被誤會時就懂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9-06-04 13:44:00
眾璅蚖︿hinelin他單純只是想上來討拍,自然只會想聽他想聽的,其它言論被忽略或妖魔化也不意外了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44: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一開始就嗆我 我問題最大現在說給我建議我不領情XDDDD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45:00
我站在中立的角度去重述一下,講之前資詢律師們的意見了,連妳也覺得我有問題,那真的不用再講,請便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45:00
嗆死你,哼哼~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47:00
欸如果你覺得你沒有嗆 那你語言表達能力很差哈哈哈哈哈哈我才覺得莫名其妙吧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48:00
唉...,一整個有夠偏激的回應方式沒看過有人遇到這種事還一直留,哈XN的言論到底在想什麼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50: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嘻嘻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50:00
這時後就該去別板逛了啦,不然一整個下午都會浪費在這裡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51:00
好啊 推薦什麼版XDDDD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3:52:00
沒有...我是對luckyalbert說,你的話請隨意自便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53:00
不要排擠我啊~~~~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3:54:00
我不打算看板了,還有事情要做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3:54:00
可惡!!!!
作者: winter2683 (世界的潮流)   2019-06-04 13:57:00
原原po不在自己文章內崩潰跑來這做啥==? 啊84覺得性騷擾嗎? 去備案了沒啊? 三聯單出來後再講道理也不遲啊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4:01:00
欸奇怪 我不能來這邊嘛!!!!!我在文章是問這樣構不構成性騷擾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9-06-04 14:04:00
沒經歷過的人才會這樣想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04:00
請問我有看錯嗎?剛剛找到這篇http://bit.ly/2Z2g879
作者: vviicctt (平凡的槍)   2019-06-04 14:06:00
XDD 開始搜文了原原po小心 你要開始被調查了哈哈哈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06:00
沒關係啦我只是覺得有點怪
作者: vviicctt (平凡的槍)   2019-06-04 14:07:00
原來有事要做是這件事XDD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09:00
怎麼可能,我有事是要工作啊?覺得這人的談話方式真的有點怪如果她那邊是亂寫,只是為了跟西洽鄉民起鬨就算了當然這種文章沒參考價值
作者: vviicctt (平凡的槍)   2019-06-04 14:10:00
你不是懶得再繼續回 阿還跑去查 也是滿閒的@@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11:00
只是有人馬上出來護航也有點神奇,頗有帶風向的意味我還是認為,你有遇到不舒服的話,建議報案或直接到地檢申請求助再者到各政府部門所屬的社會局處尋求性平專家協助如果沒有的話,請不要造成社會上的恐慌或誤會謝謝,這年頭有事的人蠻多的,上次一個北市警局的警員才被莫名 了的新聞妳沒看到是嗎?被莫名奇妙的 了的新聞,妳沒看到是嗎?被告了*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4:15:00
大哥你真的很幽默原本早上心情很差 現在好像好一點了
作者: emmy41124 (不想出門)   2019-06-04 14:18:00
噓推文a別人ID,喜歡妹子多的遊戲又怎樣?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18:00
我覺得妳應該需要去求診了,整個敘述事件發生經過&目前的應對都很奇怪
作者: mystyle601   2019-06-04 14:21:00
推推,小心蒐證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4:22:00
謝謝指教喔XD 欸我真心笑出來XDDDDDD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25:00
luckyalbert你說那幾個噓的有病,是族群攻擊喔,小心被檢舉,嘻嘻原原po你去medstudent版看最新水桶公告就知道luckyalbert超有事的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26:00
被檢舉就算啦,反正我覺得PTT有些人真的很怪異
作者: ayane801x (大ㄐㄐ須藤)   2019-06-04 14:27:00
sh是男的嗎 反串發文?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27:00
超有事??隨意啦,反正很多人是不適合走醫這條路的,實話說完沒辦法接受的可多了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27:00
哈哈哈北藥哥躲在網路背後嘴別人以為這樣會沒事喔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4:28:00
16頁了...別再浪費人生了
作者: laughingcat (笑笑貓)   2019-06-04 14:28:00
身邊一定沒有異性QQ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28:00
考不上就考不上還解釋一堆= =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4:28:00
原來如此 那我不要裡他了XDDD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28:00
我都不想講我被水桶無所謂,之前我給個建議就被多數人在各大板多次挑釁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29:00
我都放寬心讓他們罵個爽了還有事我也不知道要說啥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4:29:00
欸欸欸女生問妹子多的手遊不行喔?? 奇怪捏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29:00
那篇公告下面推文的才是實話好不好,你還這麼阿Q真佩服你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31:00
你比kittor還阿Q 我現在覺得kittor真的很友善 至少不會躲在網路以為別人看不到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31:00
要不然以後我看到你們講的都當作沒看見躲在網路背後的你們講他人的任何一句話都是在說你們自己如果這事實無法接受那真的請便代表理念想法跟個性還有家教素養都完全不同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32:00
你以為叫人去諮詢就不算公然侮辱嗎?你有侮辱之意圖就已達成侮辱罪好嗎你無視我存在卻回我推文……神邏輯
作者: jacky6374 (等秋季染楓紅)   2019-06-04 14:33:00
被同個人噓到X1欸 我還以為這篇文是被公幹 結果是一個人一路崩潰呢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4:34:00
...先判後審
作者: Wliseschnee (Neopolitan)   2019-06-04 14:36:00
給推 幫補血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37:00
luckyalbert你自己說被各大板多次挑釁,我怎麼看到medstudent板主說是你多次發表挑釁推文阿都是they的錯吼 呵呵有人說啦,你躲在網路背後自己為隱藏身份+自以為講話很中肯有人猜錯你的身份你還嘲笑他,真的不知道為啥要這樣欸
作者: Toris (Toris)   2019-06-04 14:43:00
普妹自以為正到被騷擾 想討拍沒有要解決問題的意思啦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43:00
最後回你好了,我從頭到尾只講一件事:「有興趣再去唸醫,要不然你會很累,做自己想要的就好,別人沒辦法決定你的人生」然後medstu一堆人開始跳針挑釁不知道這什麼心態剩下的我也不想再說了,反正我也不會再去看那個板或類似你這種的ID挑釁留言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45:00
這種話不是考上醫科的人來說比較有信服力嗎?XD因為推文挑釁而被桶的人在說別人很嗆啦 來看笑話喔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51:00
我想樓上應該目前還是醫學系學生吧?所以才有這種反應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54:00
不要轉移話題阿 剛剛講到北藥哥你因為推文挑釁而被桶了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9-06-04 14:55:00
這篇很中肯,原篇一堆瞎爆無腦挺,女權自助餐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55:00
現在卻說你不想再理會那些挑釁你又刪文的人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55:00
蠻好奇你哪間醫學系學生,目前還在這邊混都不用學習或工作嗎?生理、解剖、病理、藥理、組織、醫學倫理...等都學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56:00
不要轉移話題嘛 我混不混你是我上司嗎 我業績你又查得到了?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4:57:00
完了嗎?還是有自信能好好當個全能醫師??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19-06-04 14:57:00
這樣也能吵架噢...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4:58:00
我要向kittor道歉 以前我說他阿Q仔 現在他才是友善的那個 他至少不會挑釁別人 然後做賊的喊抓賊真想叫medstudent的學長們來看笑話……算了還是不要打擾人家清淨好了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5:02:00
抱歉樓主,讓你這篇推文變得很亂,但我也沒辦法阻止這些人亂板面就是,我不再留言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5:03:00
這篇自助餐,大家想幹嘛就幹嘛,不用再顧忌什麼了吧希望不要有人腦羞跑去檢舉就好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5:08:00
我不會去檢舉他人啦,頂多我是會被怪異人士檢舉後進水桶的那樣罷了xD畢竟我也管不了他們的嘴跟手xP各人造業各人擔囉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5:14:00
觸犯板規而被檢舉只是剛好吧?比如luckyalbert指稱某幾個噓的有病、說我需要轉介去諮詢等等。依從板規行事也能被曲解成惱羞?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5:15:00
好吧...希望luckyalbert不要腦羞去檢舉,這樣你滿意了嗎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5:15:00
被桶了再說自己是被怪異人士檢舉……真的是做賊的喊抓賊呢,大開眼界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5:16:00
自己讓自己開眼界也挺厲害的就是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5:16:00
不會啦,我朋友熟人都知道,我脾氣好到不會因為這種小事就檢舉人頂多在推文說說罷了真的要惹火我蠻困難的總之現在真的蠻民粹,什麼事情都會發生改天看到我被水桶不用太訝異就是
作者: almastria (章章)   2019-06-04 15:19:00
原po你炮口轉得滿硬的XD又來一個說要抗爭霸權民粹的人了@@上一個這麼做的人已經隱退了喔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9-06-04 15:37:00
幫補血
作者: writter (mister)   2019-06-04 15:51:00
作者: reallove85tw (阿里山水瓶座)   2019-06-04 16:12:00
超平衡 不過草莓版就是跟著原po一起罵就對了 不要戳戳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9-06-04 16:17:00
很多人只會上網哭哭靠腰而不去想實際要怎麼解決怎麼保護自己XD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6:18:00
= =你又知道我沒有去想怎麼解決喔????
作者: MAJAN7085 (Majan)   2019-06-04 16:23:00
你推文跟這篇好像兩個人鵝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9-06-04 16:38:00
不是啊你這樣就像隨便指一個每天同車的通勤族說他犯法一樣,你憑甚麼要人相信你?那就蒐證嘛!妳懶要直接告,啊那就告啊!都不要又在那邊哭哭= =
作者: xdarker (Airconditioner)   2019-06-04 16:41:00
路過幫補血
作者: angel801109 (小春包)   2019-06-04 16:41:00
明明有這種經驗的女生很多,發這篇如果純粹教人如何應對是很好,但一直說是當事人誤會就免了吧,真希望沒有同理心的人可以遇到所有證據不足的糟糕事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6:44:00
哪有一直說誤會,只有最後說"有可能一部分是會錯意"了要討論這種東西本來就要盡量把各種可能都列出來單看一方的簡短敘述本來就很難肯定什麼我可沒辦法像有些鄉民一樣,看完文就直接時空回溯連線腦中直接撥放實際現場畫面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6:56:00
不然這樣吧 BIT你來陪我搭捷運啊你可能需要親眼看看阿伯看我的眼神XD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6:58:00
...一個下午你也玩夠了吧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7:00:00
我很認真欸.......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6-04 17:00:00
認真個鬼,你覺得我會怎麼回應啊跟你講,如果只有眼神接觸,就算我真的人在現場也沒辦法確定什麼啦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7:02:00
但你應該可以分辨他跟其他乘客的不同之處XD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6-04 17:05:00
我都不知道本版哪來的智慧?一直看就能告性騷?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shinelin (0.0)   2019-06-04 17:14:00
= =我只是問這樣構不構性騷擾所以我要去法律諮詢了咩XD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9-06-04 17:41:00
那你就舉證去告啊…
作者: ln (五月鳴蜩)   2019-06-04 18:41:00
原原po應該是在原文被這篇po主的推文激怒才會這樣吧…這篇其實滿理性提出解決建議了,看這篇下面的推文,原原po大概只是想討拍+報復性噓文而已吧,去法律諮詢得到的回應大概也不會讓她滿意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4 18:43:00
我跟樓上想法相同
作者: Yachaos (夜歌Yachaos)   2019-06-04 19:52:00
不認識,不過這篇認真討論給推
作者: sdamel (=ˇ=)   2019-06-04 20:07:00
幾年前在板南線某站,看到一個無防備的妹妹,180看150乳頭非常清楚,後來殺出一個她不認識醜妹幫他擋,然後我這邊眾人一起回頭XD
作者: SXL77   2019-06-05 02:33:00
幫補血 推文好可怕 瘋狂連噓是怎樣 這樣符合版規嗎…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06-05 03:56:00
作者: AryaNymeria (艾莉亞的縫衣針)   2019-06-05 04:32:00
所以有人能推薦一下妹子愛玩的真人妹子很多的遊戲嗎
作者: tshu (世界和平)   2019-06-05 08:07:00
補血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9-06-05 11:54:00
那個崩潰噓的就是傳說中的醫學系大牌學生之一不知道腦袋在裝什麼就是,到處引戰還有另外一個崩潰噓的就是原原po惹
作者: wwa928 (無藥可救的馬尾控)   2019-06-05 12:24:00
這篇很有建設性的推薦作法啊,推一個
作者: NingK (檸~)   2019-06-05 13:37:00
噓你在女版嘗試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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