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sin (森氣氣)
2019-06-11 18:38:10心得:每天都有移動迷工的事欸,越南真是一個好棒棒
的地方,自己家的狗記得看好啊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462549
「4人抓腳1人割頭」 越南移工烹食「歐告」法官輕判拘役30天
越南籍甲姓(GIAP VAN HONG)、阮姓(NGUYEN VAN NANG)移工只因有人提議吃狗肉,竟
一人抓一隻腳,將飼養的黑狗「小黑」斷頭烹煮,再跟在場10多人分享。台中地院審結,
認為甲、阮2人均認錯後悔,加上離鄉背井賺錢養家,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各判拘役40日及
30日,可上訴。
越南籍甲姓移工等約20人,2018年10月25日晚間6點在豐原污水處理廠宿舍員工餐廳聚會
用餐。因在場有人提議吃狗肉,甲男先將他飼養在附近的一隻約8公斤重的黑狗,帶到宿
舍後方晾衣場,由2名阮姓及武姓共4人分抓一隻腳,甲男再拿廚房菜刀割斷狗頸部,其他
人協助拔除狗毛後,再交由在場人士料理,供現場的人食用。
豐原警分局接獲通報,晚間約8時許會同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前往稽查,當場查獲
狗頭1顆、狗肉5盤、沾血的臉盆、鐵腕、竹筷、菜刀、噴燈等物,將一行人依違反動物保
護法送辦。甲、武及2名阮姓男子遭台中地檢署起訴,並建請法院求處2年徒刑,併科罰金
20萬,不能宣告緩刑。
法官認為,甲男及阮男2人為滿足口腹之慾,不尊重生命及我國不得宰殺犬隻食用之禁令
,任意將飼養犬隻宰殺分切食用,殘忍剝奪犬隻生命,已觸犯動保法的非法宰殺犬隻罪。
但考量2人犯後坦承認錯,都已婚有小孩,因為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才與家人分離,來台灣
工作,每月僅賺1萬5千元等,認為檢察官求處過重,判處甲男拘役40日,併科罰金3萬;
阮男拘役30日,併科罰金2萬,可易科罰金。
-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6-11 18:42:00垃圾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9-06-11 18:47:00下次可以改吃酒駕致死犯嗎
垃圾法官!30天!!!我親戚撞到碰瓷的被判90天欸
幹 想到我家的黑仔如果這樣被死外勞吃 我一定拿環仔會跟他們拼命 垃圾外勞
我月入只有他們的兩倍可以撞死他們再判我拘役60天嗎?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9-06-11 18:56:00
搶別人養狗吃的外勞真的渣到有剩
上個月也才看到越南小吃店抓浪貓吃的case 死外勞
作者:
wolfcry (.....)
2019-06-11 19:00:00猜放養吧 沒晶片沒記錄不當人之所有物 不然至少可 毀損侵佔和毀損告別侵佔和毀損why單獨打” ”打不出來..?
作者:
vdml (vdml)
2019-06-11 19:33:00不是甲男自己養的嗎說到底 鄉下地方自己養雞自己宰來燉 也是風俗民情差異而已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9-06-11 19:49:00甲勞自己放養的,一堆人沒看清楚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9-06-11 19:54:00全台灣最愛外勞的都在女版 你小心被檢舉阿
新聞內文他殺自己養的,你心得要人看好自己家的,有啥相關?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9-06-11 20:17:00他根本是養來準備哪天要吃的吧 根本不是寵物啊 垃圾
作者: apolloapollo (apollo) 2019-06-11 20:23:00
法匠vs外勞 矛盾大對決
作者: sour801808 2019-06-11 20:29:00
滾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9-06-11 20:32:00吃狗外勞活該被歧視
作者: Albertchen23 2019-06-11 20:44:00
他家養的。但是可以驅逐出境嗎? 這樣的人不歡迎
作者:
p82430s (peggy)
2019-06-11 20:50:00判太輕!!
作者:
oboesoul (Nogiya)
2019-06-11 20:59:00說流浪狗的是文盲嗎?
話說自己養自己殺自己吃怎麼會被發現 是不是有內鬼啊==沒內鬼 這根本沒人會抓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19-06-11 21:28:00不就是吃可愛動物嗎?悲憤的人是都吃素嗎哈哈
作者:
kayu (弓米弓)
2019-06-11 21:31:00希望移工離開台灣
作者:
SuNnn (SuNnn)
2019-06-11 21:38:00垃圾東南亞
作者: mixpower (米泡爾) 2019-06-11 21:59:00
幹 垃圾法官!兩年和30天會不會差太多!
作者:
vking223 (vking223)
2019-06-11 22:30:00垃圾吃狗畜生國家跟國民
作者:
hello20 (漾)
2019-06-11 22:57:00垃圾法官 下輩子當狗被吃看看現在法院都是同情心氾濫是吧?
作者: Zeedd (穎穎) 2019-06-11 23:02:00
你以為台灣一堆恐龍法官叫假的ㄇ
作者: vivame (無限挑戰) 2019-06-11 23:23:00
Gan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9-06-12 00:50:00
早該撲殺外勞了
作者: iiiiiphone (熱熱喝快快好) 2019-06-12 01:12:00
吃大便剛好而已
作者:
l19900513 (needagirlfriend)
2019-06-12 01:25:00紅明顯,我豐原人,媽的豐原野狗有夠多的,很可怕好嗎
作者:
cyrich (cyrich)
2019-06-12 02:39:00竟敢吃我們台灣小黑!
作者:
xxxqma (昀)
2019-06-12 04:31:00老實說這又不是什麼大事
作者:
oppp (op)
2019-06-12 04:39:00那撲殺外勞也沒什麼問題啊,反正他們吃台灣的食物拿台灣的錢。自己養的殺來吃很正常嘛!拜託撲殺外勞好嗎!
作者: richsogood (richsogood) 2019-06-12 09:52:00
幹 吃條狗而已 而且又不是吃別人養的狗
作者: mnvcxz (ya) 2019-06-12 11:13:00
LG74
作者:
LaAc (深淵戰士)
2019-06-12 14:57:00重點是這裡是台灣他們必須要尊重台灣的文化和法律
作者:
ju7ythee (MeowMeow)
2019-06-12 23:17:00花個幾十塊去超商買個吃的不就好了,還需要大費周章嘔嘔嘔嘔嘔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