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生前未反對器捐就視為同意!副總統拋「

作者: joblee (joblee)   2019-06-16 11:10:06
沒反對就表示同意?
這邏輯會不會太扯了啊?
一個人有那麼多的事
如果每件事都要提出反對才表示反對
那要花多少時間和體力啊!
而且一定有非常多的人不知道這個訊息
或是知道訊息沒時間或是懶得去提出的
這些人為什麼要被強迫器捐?
根本就是在亂搞
作者: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6-16 11:15:00
都懶得去弄了還要期待什麼...?
作者: joblee (joblee)   2019-06-16 11:17:00
我是不是要去申請一下 我反對別人搶我的錢,不然就表示我同意別人搶我的錢
作者: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6-16 11:19:00
別人搶你的錢在刑法上是犯罪吧,捐器官是嗎
作者: joblee (joblee)   2019-06-16 11:21:00
是啊!身體就是我的財產,難道不是嗎?
作者: felix1031 (芥川)   2019-06-16 11:22:00
沒救了
作者: joblee (joblee)   2019-06-16 11:23:00
政府可以強迫你捐你的車子嗎?每天都在亂搞,準備下台6樓掰掰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9-06-16 11:37:00
剛剛不是在加拿大?怎麼一下就回台灣了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19-06-16 13:31:00
來自: 144.217.160.222 (加拿大) ☺ ☺ ☺ ☺ ☺
作者: colorclover   2019-06-16 14:22:00
真假 剛在加拿大一下就到台灣?這樣器官的確很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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