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約四點半左右
跟朋友(我跟另一個女性朋友,共兩女)坐公車時聊天
音量正常大約是公車引擎會蓋過的大小
如果是在人多一點的公車甚至會聽不到
只是當時車上沒有人在講話
我們坐在最後一排
另一側有一位男子拿著似乎在錄影
朋友往他那邊一看 他就立馬把手機放下
我們一開始不以為意以為他在錄窗外
後來他站起來往前走 直接光明正大
光!明!正!大!錄我們
我直接喊司機告知他 並且問他可以這樣拍嗎?
司機先生人很好跟我們說不行因為我們也有我們的肖像權,請我們先打電話到警察局問要怎麼處理,
需要到警察局他會直接開去。
朋友直接問他:
請問你是在拍我們嗎?請問你為什麼要拍我們?
對方理直氣壯的回答:因為我們太吵了要檢舉我們
我一臉 蛤?你在說什麼這個音量太吵
難道這台公車的引擎聲只有我們聽的到
但是還是穩住直接回他:
就算是這樣你也應該先跟我們說
朋友請他直接刪掉不然的話我們請司機開到警察局
他用了一下手機就說刪掉了
我們請他讓我們確認 就他自己拿著手機開相簿那頁看一下就好
我們沒有想要把手機要過來的意思
他堅持不要 我們說不然請警察看然後他不作聲
我們當下打給警察請問他應該怎麼處理
他說警察也無法檢查除非我們立案告他
但是因為我跟朋友是應屆畢業生
隔天要搬離台北回家鄉 然後出國交換
實在不想花時間立案告他 只是想確認他是否刪除
而且我相信就算在台灣
應該蠻多人不會願意花時間走司法程序
想請問大家會如何處理?
到現在還是覺得有夠噁心好討厭
大學四年在台北的最後一天竟然遇到這種事..
最後他竟然還跟我們在同一站(學校)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