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xsyc (西西)
2019-07-10 19:53:01在暑假找了一份工作時數長的工作
想說可以好好賺錢
是小學的安親班老師
老闆說計日薪一日1200 提早下班或有事計時薪155
我認為一日上班就是8小時
通常是8點30或9點上班 下班要視小朋友回家時間而定
結果上了一個禮拜 每天工時幾乎都超過9個小時
甚至到10小時都有
後來覺得日薪1200連基本的時薪都沒有
就去找老闆討論 問他是不是能算我時薪
不要求加班費 但要求基本時薪150就好
但老闆覺得
中午孩子午休 下午有才藝老師上課 我也沒在幹嘛
頂多處理孩子午休時的緊急狀況 寫聯絡本
協助才藝老師 幫他們拍照
基於人事成本的壓力無法讓我計時薪算
但我覺得我無論有沒有事情做
都得管秩序 待命 那就是上班
你請工讀生就是應付他最基本的薪水
我不想慣了他 讓我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老闆提供我兩個選擇
1 實在無法讓我計時算
如果我計時算其他人也得計時 人事成本無法負荷
只能照原本日薪1200
2 只上下午班4個半小時 照時薪155算
實在不想選擇1 那我提起勇氣做的舉動一點用都沒有
只是2的話時間實在很短
和我一開始找這份工作的用意又不同
問了幾個比較資深的工讀老師
他們說他們也是日薪1200
老闆有時發薪會說多給一兩千是獎金
加上獎金大概跟基本時薪差不多
但有時候不給
聽完就覺得
明明是你們應得的東西為什麼變成獎勵了?
這樣是在做人情嗎 ?
想要時數長的工作但又不想慣老闆
想要自己基本的權益 基本的時薪都變成奢侈
想看看大家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