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要不要赴約

作者: yemonade (宇宙旋的那種)   2019-07-21 00:17:40
在FB上指名高中時霸凌我的人霸凌我
然後對方想告我 好像是公然侮辱
奇怪 就是事實 還告
他說希望和解 明天十點沒出現警局
就提告
我要去嗎?
詳細可以寄信給我 我給你看我FB
作者: anonymous8 (詐騙島永久居民)   2019-07-21 00:18:00
不要和解支持你告到底
作者: sanpf (sanpf)   2019-07-21 00:19:00
可以問問看漳和王,他應該頗有心得。
作者: trolkin (邊緣人003)   2019-07-21 00:34:00
應該是妨害名譽裡面誹謗罪ㄅ放心喇如果你講的有憑有據 不用鳥他那個是針對不是事實然後你意圖讓別人相信
作者: yemonade (宇宙旋的那種)   2019-07-21 00:38:00
就真的有霸凌還要告我我如果去和解 不就承認沒這回事
作者: trolkin (邊緣人003)   2019-07-21 00:38:00
那就不要鳥他
作者: yemonade (宇宙旋的那種)   2019-07-21 00:39:00
他說明天10.沒去就開告了啊
作者: trolkin (邊緣人003)   2019-07-21 00:41:00
事實的話告不成喇 警局會傳你去做一次筆錄 然後後面檢察官會判斷會不會起訴 如果是事實八成不起訴ㄅ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9-07-21 04:00:00
告也不見得告得成,就算有事也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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