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什麼不廢掉“防衛過當”?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13:42:27
防衛過當跟本是保護犯罪者的法條,讓被害指能乖乖受欺負殘害。
為什麼被害者反擊還得注意力道什麼的!
犯人那麼囂張全是這條萬年惡法。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17:51:00
拜託樓上去念刑法好嗎?刑法原則哪一條有比例原則實務學說都已經對延展型防衛過當有細緻的討論了然後正當防衛早就有自己的一套審查體系了,真的看的頭很痛而且我真的覺得這問題常常是出在舉證責任上,那是有關刑訴的問題好不好。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16:57:00
像是增加堡壘法條還有可以在正當防衛法條中做一些列舉的規範例如必須歹徒有攻擊性,且是現行犯還有需符合比例原則6樓,不然要要去教化歹徒嗎?3樓,比例原則沒聽過喔?要是神經病要殺你呢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9-07-25 16:46:00
問題是事情發生時誰能當下掌握防衛過當的範圍?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7-25 15:14:00
以牙還牙甚至更嚴重的攻擊的話就跟壞人做一樣都需要受罰吧
作者: kochiOuO (逆戀。)   2019-07-25 14:44:00
法盲滾
作者: batman1939 (韋恩布魯斯是我)   2019-07-25 14:35:00
工三小 一個神經病跑過來踹你一下 你轉過身一槍崩了他你說呢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13:46:00
2篇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13:45:00
幾篇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18:30:00
刑法當然有比例原則啊陌生人都闖入人家家裡了,還有什麼舉證問題?現行犯需要什麼舉證?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18:53:00
。。。法盲刑法第一條罪刑法定,刑法哪一條上面有寫比例原則四個字?然後法官是有看到陌生人闖入家裡?就算大哥拜託你,去上點課翻點書吧,王皇玉的刑法總則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19:33:00
就算警察抓到現行犯,法官沒看到就沒證據了嗎?比例原則刑法上沒寫,修改時不能寫上嗎?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19:54:00
好啦你去修,講現行法你跟我說修法。好啦你去抓,講的是現行犯構成要件的舉證責任,你是在扯什麼。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0:13:00
監視器、警察跟眾人都是好看的嗎?本文就是在說修法啊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20:55:00
我是在說,現行法是這樣子,沒有修的必要。試問你廢除防衛過當,你在客觀防衛手段過強的時候要怎麼處理?一直喊著說修法而不明現行法律的操作模式,又不能解決本已解決的問題。甚至衍生新的問題,究竟對社會能有什麼正面影響?是否會有人挑唆防衛之後直接主張正當防衛而免責,你有想過嗎?所以拜託先去看一遍現行法律的操作模式,再來對他的法律缺陷提出合理建議可以嗎?淪於空想而毫無操作性的修法建議是沒有辦法執行的你提的一大堆早就包含在審查體系了。比如歹徒有攻擊性跟現行犯(現在不法侵害),需要有比例原則(防衛手段必要性),所以翻書很重要,不要老是覺得你自己想的一些東西那些先人都沒想到好不好。刑法有他自己的一套審查體系,不是只按照法條在搞的,麻煩先搞清楚這點再來討論吧。然後再來,用膝蓋想,沒監視器沒眾人沒警察的地方有多少?你是不是以為每個人家裡都有裝監視器?發生在廁所的性侵案件呢?發生在家裡的強盜案件呢?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1:23:00
誰跟你說法律沒修的必要?可以在正當防衛法條中限制範圍啊遭遇歹徒沒人直接上法庭的都是報警先的警察不能是目擊證人?像是對方正在襲擊你,或非法闖入者,對方是長期施暴者,以及精神騷擾與壓迫者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21:34:00
。。。好,來,刑法第幾條本來條文是什麼,你要修成什麼樣子,我們一條一條來討論呀上面那些看懂了沒?你剛剛說的那種修法,還真的沒有修的必要,因為本來就已經涵蓋了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1:36:00
六等親內限除長期受施暴且經地方檢警單位認證或已申請家暴令者。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21:36:00
你說限制範圍,好,限制什麼範圍,用什麼詞限制?你不是剛剛說嫌犯要有攻擊性且要有比例原則審查?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1:37:00
都說修正當防衛法及刪或限縮防衛過當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21:38:00
這兩個請問要列在刑法第幾條之後裡面條文是什麼?你找的到「正當防衛法」這部法律?對呀刪的問題點我已經告訴你了不能刪,會有挑唆防衛的問題,那麼請問你限縮要限縮的文字是什麼?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1:41:00
正遭遇襲擊,或長期受虐者或不法入侵者,在抵抗時,不慎將之殺害都屬正當防衛免責我是說法條,ok?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21:43:00
第幾條?那如果是警察正當執法的時候導致人民遭遇襲擊,也可以主張將警察殺死正當防衛?那如果有人侵入住居,我也可以將之殺死而享有正當防衛?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1:49:00
防衛過當限縮成使用與襲擊者過於懸疏的武器,與非置之於死地必要而置之死地。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21:50:00
幹的漂亮,恭喜你成為實務見解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1:50:00
忘了第幾條,你自己去查
作者: joey9688 (joeylee)   2019-07-25 21:51:00
嘻嘻,要修法的還搞不清楚第幾條
作者: chen5566 (文心)   2019-07-25 21:52:00
執法屬公權力執行,當然可以排除正當防衛非法侵入住宅當然可以,但騎樓屬公開場所,因此騎樓需要被排除依照法條名稱去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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