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好多人都說要揭發要處理,容我給一點不太一樣的意見吧...
大家沒看到這個重點:
這件事已經事隔一年,後來沒有新的罪行。
一切就是一年前的暗室中被摸了一把,沒有其他人見到,也難以舉證。
說「揭發」是鄉民們的一廂情願,其實場面會更像是「指控」,
不是原Po說了「一年前表姊夫曾偷偷來摸我一把」,
眾親人就會馬上相信、譴責表姊夫該死,而是會很驚訝的想說「真的嗎?」
而表姊夫會認罪嗎?怎麼可能... 他一定會說一些這樣的話:
「一年前很久了啊,我不記得我有怎樣啊,是你記錯了吧?」
「那一天我只是進去你房間打蚊子,然後不小心碰到你而已啦!」
就算原Po堅持指控,表姊夫只要兩手一攤做無辜狀,
也堅持說一些「我真的不知道為何你要這麼想...」
「是不是你當天作夢夢到的,我真的沒有那樣做...
你這樣講我我覺得很莫名其妙」之類的話,
事情就會變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而,「摸了一把」不是嚴重的侵犯,加上只發生一次,
旁人認為是誤會一場,是很可能的結果...
總之,很遺憾,我不認為這個指控能夠制裁表姊夫,
「揭發」之後不太可能有大家期待的效果。
前面有網友建議用影射的方式提出,很有意思,說的出口的話可以試。
但是,都過一年,也沒有新的犯行,我不覺得表姊夫會有多大反應。
其實,看來表姊夫不敢再有新的犯行了,
我不認為他是個性騷擾慣犯,他比較像是一個「感情自制力不夠」的人:
看著異性一顰一笑,就覺得心動,喜歡遐想與對方的可能,
越來越無法自拔,甚至做出不該做的行為...
驚醒原po以後,他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釀成大錯。
原po奇怪他怎麼沒覺得羞愧或者不敢跟自己互動,
這個道理是,他根本無法正視、承認自己的行為逾矩,
因為一承認也就等於承認自己闖大禍、事情大條了。
他的反應是自欺欺人,隔天去買蚊香,
自己跟自己說沒有這回事,也用力的跟原Po裝沒事...
那還有什麼作法呢?
我不贊成跟表姊講,因為欠缺證據又罪狀輕微,表姊夫很容易洗白自己。
一個作法是,私下跟表姊夫攤牌要求對方不要單獨靠近自己,
這也值得一試,但代價是表姊夫可能以後會令全家漸漸疏遠原Po ...
是說,不好意思,我不太相信原Po敢做出任何攤牌的事情...
不然就不是隱忍一年也沒跟表姊夫對質了。
安教授我給意見向來會考慮對方做不做的到,
所以我想建議的是,如何自己放下的作法。
原po可以練習用這個角度去看這件事:
你不用是一個被害者,你應該把自己的高度放的比表姊夫高,
今天是他是一個可悲的人,才會去這樣子偷偷摸摸觸碰你。
他是一個無法自制的可憐蟲,事後也只敢裝沒事希望沒事。
你如能拿出這種高度去定調這件事,由高處看著低處的他,
就比較不會覺得自己懦弱或者糾結,而是覺得他可笑又可憐。
下次再看到他,就心裡冷笑一聲便罷。
與其覺得他可惡,請你不如把他當成一個可悲的人吧,沒用的人不是你,是他。
這個作法不是鄉民愛的伸張正義,
如我前面模擬,很遺憾以此案例而言,正義是很難伸張的。
我認為現在能讓原Po從糾結的心情解放是更重要的事情,
這樣的自我心態調適可能是最適合原Po的作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