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萬合理
誰叫你不保險 不然保險公司幫你攤
自己不保的怪東怪西
然後你這肇責大概3:7
20萬 你賠7成 你要賠14萬 差不多 縫那麼多針
※ 引述《uncontro (uncontro)》之銘言:
: 從小到大沒和人發生車禍
: 但某天衰就真的遇到了…
: 因為剛回家鄉 車子(機車)剛買
: 還沒加保第三人險 就發生這種事
: 所以目前針對對方要求的賠償除了強制險可以排除的我通通都要自己承擔
: 雙方都是機車
: 車禍的情況是對方從巷子對向超速側撞我的車頭……(沒地方閃避她),而我是轉彎車,警察說因為是轉彎所以肇事責任會落在我(why?)
: 初判表出來後果然跟警察講的一樣
: 我轉彎錯比較多,對方錯在未注意車前狀況
: 擦撞後我們都沒摔,但對方被自己的側面車殼割到小腿肚縫了10針(對方是50歲的阿姨)而我是被刮到擦傷
: 去調解那位阿姨開口要了20萬的賠償
: 但醫院診斷證明上只建議她休養7天
: 因為這件事情壓力好大 家境已經很差了
: 在加上對方的求償 壓力大到有種喘不過氣的感覺
: 因為也沒什麼人可以幫我…
: 所以只好問問大家經驗 以這位阿姨她的要求是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