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政府單位瀆職
一是停車空間設立不足
仔細觀察違停嚴重的區域
裡面許多都是周圍停車空間不足
導致違停
而且很多地方的路邊其實有很多空間可以畫汽機車停車格只是政府不畫
這應當是政府的優先解決目標
但是你會發現政府塗銷停車格
往往比設立停車格來得積極
二是執法不力
的確許多商圈店家週邊停車空間不足
但是很多地方只要離商圈店家五分鐘不到的路程就有停車位
卻仍然有許多違停
為啥
因為違停紅線騎樓被開單的機率超低
這是政府執法怠惰的成果
別說嚴格執法會增加人力成本
你只要請停車費收費人員幫忙抓違停
並且給他們抽罰金10%當業績獎金
馬上執法率100%又0成本
罰金原本就額外收入所以增加的行政成本原本就該包含在罰金內
但是政府一樣裝死
公務員都是領死薪水的
當然能混則混不會認真做事
民眾為了方便違停行事也不會因為這兩點政府怠惰去監督政府
反而會去找民代關說撤銷罰單
既然民眾的多數與政府的多數都沒有打算解決問題的意思
惡性循環下當然變成無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