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 用媒體看世界是很不恰當的行為 因為台灣媒體主打的是聳動追求熱度
而不是教育你說什麼是好的跟壞的 所以做偏激的報導很常見 不用盡信書不如無書
不管是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 他們的共通點就是因為有愛才結合的
那麼對於局外人來說 有什麼理由好反對呢 身為守法的國家公民
並不需要成為壓迫者去對待跟你想法不一樣的人群 而且常逛LGBT_SEX的話
還能學到一般人想不到的玩法等等 比起異性戀 同性戀更有創意跟情趣
有的男生喜歡男生 有的喜歡玩洋娃娃 有的喜歡玩抱枕高跟鞋絲襪女裝戀物等等
跟男生喜歡女生沒什麼不同 如果只是因為對方喜歡的是男生就要貼上偏見的標籤
而去指責對方說 你應該要去喜歡女生 女生很棒喜歡女生沒什麼不好 反過來想
要是對方要你喜歡男生的話你願意接受嗎 所謂幾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你有喜歡女生
的權利 那麼別人就不能有喜歡男生的權利嗎 因此與其說這些族群的新聞觀感不佳
不如說這是一種媒體操弄情緒獵奇的心態才對
※ 引述《winter2683 (世界的潮流)》之銘言:
: 常常上新聞社會版面的男同性戀
: 俗稱甲
: 只要是有關這族群的新聞
: 通常都和吸毒、愛滋脫不了關係
: 尤其是甲甲的愛滋得病是比女女、男女更高
: 吸毒也在社會上造成不良觀感
: 大家對甲甲有特別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