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回宿舍...她深夜嬌喊:想要~迷暈男大生嘿嘿 再傳:處男加油...結局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某大學就讀的楊姓男大生2018年10月與女大生相約出遊,當晚2人吃宵夜時飲酒
,女子不勝酒力醉倒,楊將女子送至KTV包廂休息時發生性關係,但女子事後怒控楊強制
性交;楊喊冤說是女子自己說「想要」,過程中稱「你也加油、處男」等語,檢方檢視女
子事後以LINE向楊男說「我用我的美色付給你了」等證據,3日偵結楊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
檢警調查,同為19歲的楊姓男大生與女大生於2018年10月17日晚間相約出遊,當晚吃宵夜
時有飲酒,但女子因不勝酒力醉倒,楊男將女送往附近KTV包廂休息,女子曾吐了一地,
楊男幫忙收拾清理,晚間約2時許,女子清醒後,楊男與女子發生親密關係。
事後,女大生卻指控楊男強制性交,利用她酒醉無法抵抗時以指侵、強制性交得逞,還赴
醫院驗傷佐證;楊男則喊冤指稱,當晚吃完宵夜時曾問女子要不要回宿舍,女子回稱:「
不想!」兩人來才上KTV包廂休息,女子因酒醉嘔吐睡著,本來想離開又擔心其一人會有
危險,所以拿女子手機拍下酒醉模樣傳給其室友,希望室友過來照顧但未獲回覆。
楊男還指稱,凌晨2時許,女子清醒就抱住他一直說「想要」,他再三與女子確認是否想
要發生性行為?女子多次明確回答「嗯」,雙方各自脫光衣服發生性行為,隔天醒來後還
陪女子一路走回學校。
女大生堅稱遭男大生強制性交,女子承認事後與男大生在包廂內睡覺,檢警調閱監視器證
實,雙方步行回學校時女大生與男大生有親密的肢體動作,未對男大生有厭惡、畏懼之感
;男大生堅稱事後以LINE連繫女大生要求平分包廂費用,女大生回稱「我的部分,用我的
美色付給你了」,在嘿咻過程中,女子稱「你也加油、處男阿」等內容,檢方認為女子沒
有其他積極證據佐證,無法單憑其自述即證明楊男性侵,3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903/1527358.htm
心得:女方不只有喝醉的事實,而且還有驗傷單。怎麼還縱放男主角?
台灣的司法對女性是不是有歧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