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個新聞,新北有警察為了追人,把一位女孩子撞成癱瘓
讓我覺得這社會很諷刺!!
回顧一下前陣子發生警察在火車被人刺,警察為了追小違規闖紅燈,機車騎得飛快
然後跟路人差撞,自撞安全島掛了....等等
只要每次發生警察死掉,或是警察因病死掉,妻小沒人養經濟陷入困境....等等
不管是否因公殉職,警政署或是地方警察局
就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或是發臉書
說他們很英勇~有的沒的~要大家幫助警眷家屬之類的
對了,有時的確該稱讚,但像那種非重大通緝案件
一般民眾單純違規,死命去追,警察自己撞死的
然後檢察官沒羈押,警察單位就靠北司法不公
反觀當警察因公撞傷人或抓錯人
不是不予回應,就是只說交由司法處理
連把少女撞攤員警也不曾關心
有沒有警察只會說它們很辛苦,很可憐三小的
那些無辜被警察撞傷的~抓錯人也不道歉的都不可憐~還理所當然
有沒有這社會把警察拍馬屁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