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作者: qqqm (@@)   2019-09-26 04:28:18
我反對這個8周內提案
但我想提另一個提案:
合意性交懷孕者,若女方選擇生產,
男方須負擔一半撫養費用至小孩成年
(可比照欠債由法院強制扣薪)
並且搭配只要女方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兩人「可能」發生過關係就可以強制驗男方DNA,不枉不縱
小孩又不是女方一個人就生的出來的,憑什麼責任都在女方?
至於非合意性交?這是犯罪行為該由法院處理
※ 引述《suction (suctionunit)》之銘言:
: 沒懷孕過的人應該不清楚,
: 覺得應該分享一下8週這個時間點為什麼很扯,
: 才不會有人說出「有兩個月時間考慮」這種話。
: 懷孕的週數計算是以最後一次經期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 對經期跟排卵正常的人,
: 所謂的懷孕8週其實胚胎的出現才6週而已。
: 以我自己的經驗是5週照到胚囊,此時只能確定有著床,
: 我7週照到心跳,大部分診所在這個階段能領媽媽手冊,
: 有些比較嚴格的大醫院會是12週左右給媽媽手冊,
: 第一次產檢大概在12週左右,
: 這次會做的是血液常規檢查、B肝梅毒愛滋病等等,
: 在第一次產檢根本看不出胎兒是否有健康狀況或遺傳疾病,
: 何況是啥都不能做的8週,
: 這個時候說不定連懷孕症狀都不明顯勒,
: 我能在5週發現懷孕是因為積極做人,
: 預定應該來月經的前後就一直驗一直驗,
: 不然在當下我也是沒有懷孕症狀的。
: 總之這個公投,又是一個在騙不懂細節民眾的題目,
: 事實上這個組織這樣推,就是想要讓女性「不能墮胎」,
: 不管這個胎兒可能有遺傳疾病或罕病或是被強暴的結果。
: 喔對了剛剛查了一下,是挺韓的基O教,
: 嗯…該說不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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