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給的看法,所以我應該先去找工作,讓照顧父母的工作分攤出去,而不是我攬下
。
但年紀大的阿姨要找一個月30K的工作有點難度。
想請教板友們的看法?我的想法是否一廂情願?太過分??
未婚的我一直與父母同住,照顧父母也落在我身上(定期回診餵藥等),手足各自有房
可住,因此對於目前自住的房子,是媽媽的名下無貸款,我想一直住到我不在為止,對於
要過戶給誰我不管,只要我能住就好。但我沒有錢可以買下,我多年沒工作,因為媽媽不
能沒人顧,爸爸一人顧不來,雖然沒到臥床程度。
我不知道父母不在時,我會不會被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