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的狀況媽媽可以告我遺棄嗎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9-11-04 00:19:31
她無法告你遺棄,只能她老時向法院請求你給付扶養費,照你這敘述,法院有可能判酌減
或全免,屆時相關證據就是你親戚的證詞,以及你現在開始的文書紀錄,所以寫寫日記也
不錯,如果能再證明她小時候對妳的言語暴力(透過申請保護令),未來上法院會對你更
有利,不過這是二十年後的事,你可以慢慢準備。
※ 引述《carren0911 (夏綠蒂的網)》之銘言:
: 大家晚安
: 這件事一直困擾我蠻久的
: 想問一下版上對法律比較了解的人
: 我小學一年級的時候
: 媽媽跟爸爸離婚 我是跟媽媽那邊的
: 她當時有拿到兩百萬的贍養費
: 一開始小一到小三我是跟阿嬤住
: 後來才搬回去跟媽媽住
: 我媽有時候會對我言語霸凌跟情緒勒索
: 例如:不讓我跟我阿嬤聯絡、說我是妓女、叫我做不想做的事等等
: 也會騙家人的錢跟陷害家人
: 更會叫我回去跟爺爺奶奶拿錢(爸爸那邊的家人)
: 她不會給我什麼錢
: 從小到大的學費 生活費 補習費都是爺爺奶奶阿嬤給我的
: 她有出房租跟沒讓我餓死 流落街頭
: 基本上我都是自己照顧自己
: 從安親班 補習班回來就自己讀書 買飯吃
: 我媽從小就把我的戶頭藏起來
: 會說幫我存大學學費
: 結果後來高中才被我發現其實根本被她花光
: 考指考前夕
: 我跟她大吵一架 我跑到阿姨家住
: 考完指考之後 希望她能把我的大學學費還我
: 因為這真的是我自己從小到大存的錢
: 也是其他長輩給我當大學學費的錢
: 結果她就從此消失了
: 一直到我現在大四都沒有聯絡
: -
: 我現在的問題在於
: 之後如果她要來告我遺棄
: 我應該要怎麼面對?
: 之前有問過教法律的老師
: 他說你得有證據你媽在「成年前」沒有照顧你
: 但我不知道我媽這樣的情況到底算不算沒有盡到照顧責任?
: 因為他至少在我18歲前有付房租也沒讓我餓死
: 我自己目前的想法是
: 等我畢業 有了工作 再找律師處理這件事
: 如果能夠一個月匯兩三千塊了事我也可以接受
: 但是我真的不想再見到我媽了
: 真的不想
: 還有許多細節沒有講清楚
: 怕內容太長可能會看不完
: 如果有什麼問題要補充的話我可以再多說明
: 謝謝大家看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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