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vaDjokovic (囧口)》之銘言:
: ※ 引述《richard7536 (223.138.52.244)》之銘言:
: : 今天看了一個新聞,是彰化流浪狗分屍一隻貓
: : 之前就有跟朋友激戰過
: : 她是會捐錢給流浪狗協會(?)的人
: : 如果有補狗大隊需要增添裝備,我也是會捐錢
: : 可惜目前好像沒辦法捕殺流浪狗,到底是那些
: : 白痴搞出來的
: : 萬一可愛小蘿莉遇到成群流浪狗不是很危險嗎?
: : 不能撲殺結果讓他們越生越多,這邏輯真的超棒
: 我想挑戰原PO的邏輯是,你覺得可以撲殺理由是什麼?
: 如果因為造成公共危險或是傷害他人而需要對該行為做懲戒
: 在刑法上懲戒的概念都是以最小侵害原則達到嚇阻效果
: (舉例,不會有人因為撿到100塊錢侵占就被關10年以上,有一定的比例原則要遵守)
: 流浪狗如果對社會造成有些危害,的確需要有配套措施去避免
: 但直接撲殺的理由是什麼?
: 看來看去你只回了一句,因為我想殺,
: 這種粗暴完全沒去討論如何更有效去防範流浪狗,探討流浪狗的成因
: 根據你這種只要看到不爽的人事物就可以殺的邏輯
: 跟路上看你不爽就砍人的中二飆車族根本一樣
: 廢到笑
我想請問
我們人類要奉公守法
要繳稅要服義務要符合道德善良風俗
要對這個社會有產值
狗是有做到上面哪一項?
拿人例子來比喻不恰當
蚊子整天傳染疾病
到處叮人吵人又沒啥路用
流浪狗是哪一項跟他不一樣?
你會打死蚊子,流浪狗呢?
流浪狗可愛嗎?
有人要保護他的嗎?
請跳出來,全部帶走
不然撲殺掉,反對理由到底是啥?
你說探討
防範流浪狗產生的原因
流浪狗互相交配就有流浪狗
這做愛的部分,你懂嗎?
所以才要結紮撲殺
遺棄的寵物變成流浪狗,這是小部分
就算有了這些遺棄的狗們
有人要承擔他們嗎?有嗎?
請跳出來,全部帶走
你又會說,這些狗很可憐
有人愛就養,養到一半沒人愛就拋棄
請問他今天有用處的話
他會遭遇這樣的對待嗎?
他唯一的用處就是,他很可愛
今天你把狗換成其他名詞
把東西都量化來看
一切都理性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