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有不少人遇到以下的狀況
跟對方約好A計畫 卻在事前因為某些因素必須採用B計畫
等到時間又更迫近履約的時間時 又改變回A計畫
舉個實際例子:
前一個月約好去A地點吃飯 中間卻因對方關係臨時換到B地點
整個交通時間和預算都與原來不太相符 但還是臨時訂到B地點的位子
到了預定時間的前幾天 又因為阻礙因素消失
導致換回A地點 最終計畫與原先說好的一致
通常會這樣又變回來的原因 有很大一部分是對方的內疚感
想要彌補對方造成我方不便情況 進而改變這些不利因素
當然這樣可以消除對方的壓力及內疚感 但對我來說等於變了兩次計畫
與原先預定的一致當然是最好 不過會覺得繞了一圈都在做白工
有人也是討厭這種因為愧疚感造成的二次(or多次)計畫改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