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我有個認識幾年了的朋友A以及剛認識的朋友B
而兩人互相不認識,皆為男性
我跟A幾天前就約好的聚餐且即將赴約,B剛好問我同一天同一個時段要不要約出去,而我
滿明確的表示當天有約了。B進一步的向我詢問發現A是男性之後,居然向我提出可不可以
三個人一起聚餐的請求...
試問,為什麼B在不認識第三者的情況下還能向我提出一起聚餐的要求呢...?以及要如何
婉拒B會是比較好的方式呢?
本人不排斥social的場合,但是本來只是單純的朋友聚餐,變成讓他們認識新朋友的場合
,覺得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局阿(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