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凌晨更新
謝謝大家的回覆,剛剛直接截圖給朋友看
版友給了很棒的建議和想法
朋友說買房主要是因為他們現在是伴侶身份
加上同居租房所以才覺得可以買
但的確沒結婚前買房都有風險
至於二樓大大說的也很有道理
先考慮要不要買然後才是金錢來源的部分
朋友也打算照J大的方法請另一半不要再關切財產部分了
再一次代朋友謝謝大家的意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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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最近遇到的問題
我自己對這塊沒概念所以幫朋友問問大家想法
簡單來說就是
如果今天情侶一方本身有繼承遺產
且金額加上本身薪水足夠負擔買房
但不想因為另一方很想買房就拿出這筆遺產購物
這樣會很自私嗎?
補充說明
1. 不購屋是因為朋友還在申請歐洲某國居留簽
想等到身份確定才置產
2. 朋友在該國工作的存款其實可以自己負擔
只是因為疫情影響怕存款付完頭期
之後要負擔房貸會有吃緊的風險(兩人平分)
3. 朋友覺得對方並不應該一直要求自己拿出遺產
4. 房子會寫兩人名字也都是兩人平分費用
朋友感覺的出來對方並不是因為錢而交往
因為遺產是朋友在兩人交往幾年後才透露的
只是因為對方一直以來都很想買房
所以常常會一直問朋友想怎麼處理那筆遺產
雖然沒有強迫,但朋友還是覺得有壓力
最近開始問我這樣是不是他(她)太自私
不夠信任對方才不想動用那筆錢購物
以上不透露朋友性別,希望大家能分享想法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