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merun2005 (ほめる)》之銘言:
: 英國首相的女友就是一個例子
: 歐美的女生不怕被拋棄嗎?
: 雖然這樣講很難聽
: 結婚了再生才不怕男生落跑不是嗎?
: 萬一女生帶著拖油瓶很難找第二春吧?
: 歐美人到底是怎麼想的
: 沒結婚也敢生小孩?
之前問過友人,西方國家不少的觀念是
同居超過一年或多久,視同結婚
分手時,無收入或低收入的一方
可以請求贍養費
另外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無論是否為婚生子女
生母跟孩子一樣享有婚生子女的權益
也就是說,如果有沒有登記結婚
真的沒差
很多明星例如強尼戴普
他跟法籍前女友生了一子一女
分手時一樣要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