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待業最長半年
之前因為在一間小的加工廠被迫 加班+OP+製圖+自己出材料費+背黑鍋
+找廠商+兼任採購+主管裝死+學長欺壓 只有領2萬8
最後只能走上離職之路
不過後來竟然兩家全台灣在連接器業界數一數二的外商找我面試,真的好驚訝
就像推文說的!有時候離職並非壞事,柳暗花明是一村
網路上有勸和不勸離,但是,在當今這個低薪不守勞基法的社會
不適合早早換,老闆要忠誠度,我要薪水跟生活
法律制衡不了老闆,但是社會環境自然法則,會好好地教老闆的
離開得到的是自己無限美好的青春或是時間前景,還有健康的身體!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