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媒體公開出櫃的瑋瑋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0-06-04 09:08:02
※ 引述《KENDO777 (KENDO777)》之銘言:
: 這個新聞我今天才看到
: 然後
: 瑋瑋公關團隊滿強的耶
: 雖然誰是同性戀誰是異性戀誰昨天午餐吃雞腿
: 這種屁事根本沒人在乎
: 但是鏡周刊覺得公眾人物是GAY很稀奇有新聞價值
: 結果被瑋瑋的公關反洗了一波人氣
: 只能說舊媒體還是別去跟新媒體對槓
: 舊媒體的玩法已經過時了
這跟公不公關沒關係。
瑋瑋他本來就沒有作錯事,
性取向跟交往本來就是私人的事,
尤其是該媒體未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
只憑一方的同意,就刊出瑋瑋與爆料人的私密對話,
這已經涉及違法了。
第 318-1 條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知道什麼叫無故嗎?就是對方有涉及毀謗、恐嚇等言論,
所以你不得不公開以保護自己,才叫有故意事項。
反之就是無故。
媒體或許可以主張自己有新聞的報導自由,可能可以免責。
但是,對於那個爆料人來說,他這種作法是非常的不道德也違法的。
瑋瑋也沒有劈腿也沒有作錯事,對話內容也都屬合理範圍,
憑什麼要被公佈?尤其是那個爆料人自己也去約砲,
為什麼截圖只公佈瑋瑋的大頭貼?爆料人怎麼不敢自己站出來講,
要透媒體來傷害瑋瑋?瑋瑋是有惹到他什麼?
雙方約砲你情我願,都有爽到,他爽完一把還要倒打對方一把?
我不是同志,但我也知道這種事傳出去,
那個人在同志界就不用混了。
還有人拿周青揚的事來比?
更是錯誤類比。
一.周青揚從頭到尾都沒有公佈對方的手機訊息與對話,她只是寫"公開信",
沒去公佈對方私訊或散佈私照。
二.周青揚跟對方是公開的交往關係,她這樣的作法也是為了保護她自己,
不算無故。
三.因為沒有公佈私訊,其實對方也可以否認,甚至可以提訟說周毀謗,
但對方沒有,而是自己承認周所言是事實了。
周的所作所為不論在情理法上都站得住腳,而且她也有強大的知識與背景
作後盾去支持她作這種事。
一個中國人都懂得要怎麼去處理的事,一群台灣人卻不懂?
還有人在跳針什麼當Gay又不可恥,幹嘛哭哭啼啼的?
他哭又不是因為他當Gay才哭,而是因為他不小心讓家人擔心受牽連,
不曉得如何讓家人接受他是Gay的事實,只因為他是一個公眾人物,
就讓家人與親友跟著受到傷害,他是因為這樣才哭。
今天算成是別人,沒有作錯任何事,卻被人強迫公開自已的個人隱私,
有誰不會生氣?
像我本人是個中重度憂鬱症患者,我雖然不會拒絕承認,
有人問我,我也會絕不會隱瞞,但也不會到去說
『你好,我有憂鬱症』,媽的,誰會那麼無聊?
但我也不會喜歡別人去到處公開我的病情,我想講我就會講,
我不想講,憑什麼你可以到處散佈我的私隱?
放在瑋瑋這事件也是同理,
他敢去約砲,照片還放自己的,就表示他不介意自己是Gay。
只是他還沒準備好向家人與社會公開這件事。
而且他也沒有要公開的義務。
就像我是個標準異男,熱愛奶妹,
但我也沒必要去天橋底下編成段子到處跟人講啊。
什麼滑坡式類比?
同志約砲很稀罕嗎?異性戀約砲得更多吧?
但有必要去講?單身約砲犯法嗎?違反道德嗎?
就跟老是有人問我,為什麼這麼年紀了還不交女友?
還不結婚?
幹,你以為我不想喔?
靠北,我不是想交,我是交不到!!
所以人家有得約砲,有本事約砲,
你是羨慕還是嫉妒?才在那邊眼紅人家?
不然別人約砲,干你我何事?
作者: leoth (小貓)   2019-06-04 09:08:00
我還沒說完吶~~ 夠多了夠多了,回家吃藥了啦~!
作者: AngryYouth (0-0)   2020-06-04 09:11:00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0-06-04 09:14:00
咦 你引用的條文適用嗎 感覺應是指“使用他人某設備”而得知秘密並無故洩漏 (?)
作者: fonce (奉司)   2020-06-04 09:38:00
對很多同志來說對家人出櫃仍然是很困難的事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20-06-04 09:38:00
推推 你是好人
作者: ef3520   2020-06-04 09:40:00
[售推呃抱歉多打了一個字推!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20-06-04 09:42:00
徵友文?
作者: sunnylaba (laba)   2020-06-04 09:44:00
同志要出櫃真的很困難,尤其是對家人
作者: johanzhou (johan)   2020-06-04 09:49:00
你太生氣了 生氣到大家都知道你喜歡奶妹了
作者: k10163 (Wennnnn)   2020-06-04 09:51:00
重點是隱私暴露重傷瑋瑋,爆料者本身真的很沒品
作者: stephany0121 (Ste)   2020-06-04 09:53:00
約炮才是重點好嗎。在圈子裡的也不少人很厭惡這種行為。被砲的是這個,不是性向!但被帶風向到性向,就會模糊他去約炮這點
作者: zxc85250 (zxc85250)   2020-06-04 10:14:00
不能接受別人約砲也不能去傷害他 還是你的尊重只是要別人尊重你而已 這件自以為是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20-06-04 10:14:00
沒有人在帶風向吧,約炮被報導,瑋瑋不希望家人是看到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0-06-04 10:14:00
約炮這件事需要做專題新聞膩?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20-06-04 10:15:00
報導才知道他是同志,所以只好向家人出櫃,這是很直接的因果關係,何來的帶風向?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20-06-04 10:16:00
stephany0121一定覺得瑋瑋被爆料真是大快人心對吧兩個單身成年人彼此合意做愛到底是哪裡有問題 閣下是基督徒嗎
作者: reno30918 (reno30918)   2020-06-04 10:20:00
我好想知道這個無故的定義是哪個學說還實務見解
作者: k10163 (Wennnnn)   2020-06-04 10:21:00
合意約炮不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他今天不是出來騙人感情跟肉體,有什麼好譴責的?可以不能接受或看到他約炮,但他沒有自願公開這件事吧?不管他是不是公眾人物,這都是他個人隱私不是嗎?從頭到尾他都是被害者吧?
作者: tbrs (小小光芒迷)   2020-06-04 10:23:00
人就是喜歡內鬥 男人為難男人爆料者是男的吧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20-06-04 10:31:00
爆料有錢拿 所以爆料者人財兩得?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20-06-04 10:35:00
推 沒有另一半也沒妨礙他人甘他人屁事
作者: BDBB   2020-06-04 10:48:00
交往是有什麼法律認證了
作者: cfklool (雞包紙包紙包雞)   2020-06-04 10:50:00
推 這篇說的很清楚
作者: keyboardM430 (鍵盤嘴)   2020-06-04 11:00:00
318-1應該不是這樣用ㄉ。從體系上去解釋,3樓的方向比較正確
作者: keita75200 (快樂的微笑著)   2020-06-04 11:14:00
是周揚青啦
作者: darkseer   2020-06-04 11:18:00
說的好,推
作者: kis28519 (空白也好)   2020-06-04 11:23:00
有種PO篇約炮沒被水桶我就信你,講這些543
作者: herro0610 (我的超級大麥克)   2020-06-04 11:24:00
重點在約砲吧= = 很合理怕別人講?
作者: mini628 (雯雯)   2020-06-04 11:25:00
記者是很爛,但敢約就不要怕別人講
作者: ian122622 (ian122622)   2020-06-04 11:25:00
所以平常報異性戀都沒問題? 現在報個偉偉就被出征
作者: nnlife (恩尼)   2020-06-04 11:27:00
推爆
作者: NODINO (被死魚桶一年)   2020-06-04 11:27:00
單就取得秘密這點不能算是使用設備,難道今天你跟人用電話聊天也是使用設備取得秘密嗎
作者: nnlife (恩尼)   2020-06-04 11:29:00
覺得同志現在過的很邱很屌的到底活在哪個平行時空 我也想去
作者: weikyu (weikyu)   2020-06-04 11:36:00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20-06-04 11:37:00
這兩天八卦仇甲份子見獵心喜冒出來 有夠噁心
作者: u038321971 (EasonPAL)   2020-06-04 11:38:00
同意N大的說法= =這件事情要討論的通訊軟體對話是不是秘密,是秘密才要討論無故與否,感覺原po的見解很奇怪。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0-06-04 11:39:00
通訊軟體對話不算是私密喔?難道是公開行為嗎?又不是群組對話,有第三人見證的。
作者: u038321971 (EasonPAL)   2020-06-04 11:45:00
私密跟秘密之間,我想秘密的解釋範圍應該要比較小吧,不然所有公開line對話的人不都有很大的機會成立該罪,而且本人都使用同志交友軟體,又跟上面的人聊天,我是覺得難以想像有不欲為人知的事情欸。
作者: yeeder0818   2020-06-04 11:49:00
爆料者真的很孬
作者: jacktheballe (jackc_baller)   2020-06-04 11:52:00
愛滋病高風險族群
作者: keyboardM430 (鍵盤嘴)   2020-06-04 11:56:00
其實有一派學者認為除非是必需得說,不然秘密說出口原則上就沒有秘密利益了,沒辦法期待對方不洩漏。而就318-1解釋上是利用他人的設備取得秘密。所以單純的洩漏對話紀錄不會有318-1的適用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20-06-04 12:03:00
同意推
作者: xiao2chen (台大小陳)   2020-06-04 12:07:00
dcard來的嗎?????????
作者: pingwawa (pingwawa)   2020-06-04 12:08:00
作者: mikeyben (小愛~)   2020-06-04 12:09:00
作者: u038321971 (EasonPAL)   2020-06-04 12:26:00
原來個資法可以處理 _ 受教了
作者: starguardian   2020-06-04 12:29:00
who car
作者: chuchuyu03 (chuchu)   2020-06-04 12:33:00
作者: qqq5890003 (顆顆)   2020-06-04 12:36:00
你講那麼多 所以可以跟我講他是誰了嗎...?
作者: wooca (wooca)   2020-06-04 12:44:00
厲害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0-06-04 12:55:00
你認不認他並不重要,他是誰不會影響這件事的是非
作者: smalltalker (葫洲甘道夫)   2020-06-04 13:02:00
所以娓娓約跑喔?
作者: opple   2020-06-04 13:15:00
臺灣同性婚姻是合法的 出櫃哪有什麼問題 出的大聲 出的不怕人知又怎樣 就是有一堆粉絲在鬧大嚴重性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20-06-04 13:15:00
沒事 我也喜歡奶妹 你不寂寞
作者: skyvera (Vera)   2020-06-04 13:18:00
作者: lubin3th (魯邦)   2020-06-04 13:18:00
所以你說交友軟體約炮放自己照片不是公開承人自己是gay?
作者: paperdrum (紙鼓)   2020-06-04 13:26:00
作者: a990401   2020-06-04 13:30:00
作者: hidep (abcde)   2020-06-04 13:41:00
在交往關係中的約炮才有檢討的必要,人家根本也單身狗一隻,約個炮傷害誰?曝光屁?
作者: lubin3th (魯邦)   2020-06-04 13:45:00
不是同志交友app嗎?......
作者: mikamos (摩司巴嘎)   2020-06-04 14:03:00
大推!最該撻伐的是無故公布別人隱私這件事,瑋瑋並沒有做錯事情或傷害了誰卻被逼著出櫃,為什麼一堆搞錯重點
作者: Phu (Kirsten)   2020-06-04 14:22:00
推!
作者: m4xixddxu (3y3s)   2020-06-04 14:30:00
周揚青啦...你打錯字
作者: IiiiIiIIiiM   2020-06-04 14:38:00
這邊怎麼這麼多邏輯死的文盲 難怪平常看回文都以為ptt平均智商50
作者: debbieyy (我們一起幸福快樂)   2020-06-04 14:38:00
作者: jeffmao5566 (趴ㄟ趴ㄟ卡咩丟慶)   2020-06-04 14:41:00
法盲嗎 不要亂引用 不是某一派好嗎 通說上就不適用了a盜取b跟c的對話這樣才適用318-1
作者: wertsdfg   2020-06-04 14:45:00
大推這篇 爆料者真的很噁
作者: tseupnpneyi   2020-06-04 14:53:00
痾,可是羅在跟周交往之前被稱亞洲視訊王就是約女網友被媒體爆料的,週刊也有放上羅視訊截圖,也沒什麼人幫羅說話。先不討論擅自公布他人隱私對或是不對,但風向為何差這麼多?
作者: opple   2020-06-04 14:57:00
記得把父母親友同學問隱私的全封鎖 把fb也告上去小罪小罰而已 沒什麼
作者: nedsonyy (tainankp)   2020-06-04 15:03:00
約炮沒錯啊,一堆女的還幫他背書
作者: yichung0612 (哈囉你好嗎!)   2020-06-04 15:08:00
作者: dolly9527 (嘟嘟)   2020-06-04 15:13:00
同推原PO 這明顯就是個人隱私被侵犯,還有人鞭是在哈囉
作者: leeleelee9 (lee39)   2020-06-04 15:30:00
看的出來你不太懂法條
作者: aboutanita (花吉)   2020-06-04 15:32:00
作者: ctwhloe (ctwhloe813)   2020-06-04 15:35:00
推原po
作者: Hovid (鑽石鑽石亮晶晶)   2020-06-04 15:54:00
作者: sandy0925 (瑄瑄)   2020-06-04 15:55:00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0-06-04 16:03:00
噁甲還震趁機拍片打給媽媽不會回去當面講,一定要電話拍片
作者: TheyCome (藕可諾)   2020-06-04 16:22:00
認同
作者: f585   2020-06-04 17:05:00
媒體為了流量不擇手段
作者: Elsiewuc (elsie_wuc)   2020-06-04 17:13:00
作者: MG61186 (天蠍)   2020-06-04 17:52:00
說得好
作者: vi000246 (Vi)   2020-06-04 17:54:00
用錯法條了 他把照片公開在app上 已經算公開活動了既然是本人自己公開的 就不算觸犯妨害秘密
作者: DandyDALY (DALY日貨)   2020-06-04 18:10:00
認同。推文有人說圈子一半人不認同約炮所以可以拿來攻擊瑋瑋,那要不要說世界也有一半人不認同gay,所以我可以隨便幫你出櫃然後檢討你嗎?
作者: bebe1437 (bebe)   2020-06-04 18:18:00
根本原因就是他是公眾人物,會被放大檢視
作者: uglily (醜麗麗)   2020-06-04 18:53:00
邏輯正確 爆料者真的很惡劣,不懂自己也在約炮有什麼好爆料的
作者: hermit13 (樹獺出沒)   2020-06-04 19:02:00
推。意外地這種事還真多(把別人隱私當空氣的)人支持鏡週刊……
作者: annaxuan (關於我愛妳)   2020-06-04 19:07:00
所以單身約炮有什麼錯啊 是不是很多人約不到氣噗噗XD
作者: warlockeric (古術士愛瑞克)   2020-06-04 19:12:00
所以小豬可以告所有有登他多人運動新聞的媒體嗎?
作者: smalltalker (葫洲甘道夫)   2020-06-04 19:15:00
原來是同志界空幹王 強
作者: hanbingsiji (害蟲)   2020-06-04 19:18:00
作者: adapt ( ￾  N)   2020-06-04 19:27:00
作者: paxiex32 (阿力力很大)   2020-06-04 19:37:00
推這篇 鏡週刊超噁心 瑋瑋那個影片我真的看不完太難過了QQ
作者: water878979 (nose)   2020-06-04 20:18:00
作者: techwall (Waltz~)   2020-06-04 20:31:00
推, 鏡週刊太噁爛了,單身約炮怎麼了.感覺就是要掩64吧
作者: yoyoyeeee (yoyo)   2020-06-04 20:32:00
中肯推
作者: LIHUNGCHIEH (Frankie)   2020-06-04 20:34:00
推你一個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20-06-04 21:33:00
你法學程度大概跟念法學概論的人差不多就別丟人現眼了
作者: johnsnow   2020-06-04 22:28:00
不知道法律如何適用可以不要裝懂好嗎
作者: twweenn (twweenn)   2020-06-05 01:27:00
推你
作者: runaticsora (ru)   2020-06-05 03:11:00
罗志祥約炮=渣男林俊傑約炮=渣男孫生約炮=渣男瑋瑋約炮= To 瑋瑋:知道你身為公眾人物壓力很大罗志祥約炮=渣男林俊傑約炮=渣男孫生約炮=渣男瑋瑋約炮= To 瑋瑋:知道你身為公眾人物壓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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