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八卦板看到的一篇新聞:
邀女學生「陪睡換宿」挨告 色房東認錯辯「酒醉誤事」
https://reurl.cc/MvGLdK
節錄文章如下:
C女跟陳姓房東對話時直言原要與同學合租,但同學另有打算,她無力負擔每月7000元房
租,希望房東打折;3日晚雙方再討論房租時,陳男傳給C女「要不要跟他們一樣打工換住
宿啊?」C女還開心詢問要在哪裡打工?未料陳男就直接明示「你有沒有交過男朋友,你
也成年了,陪我換住宿可以嗎?不勉強,你考慮看看」。
C女細問「是要我陪你睡嗎?」房東更直白說出,套房水電給你免費用,「一個月一次啦
,不勉強」,C女當下腦筋一片空白,回神後直訴好可怕,瞬間感到噁心,擔心其餘女生
房客受害;透過友人在網路上公布噁心對話,還警告陳男「身為三個小孩的爸,還跟老婆
住在一起,竟然會用「打工換住宿」這種方式拐騙想在外面租房子的女生,會不會太無恥
啊?小心我把你公佈出來」,網友更一片撻伐。
陳男今受訪時辯稱,「我喝了一些酒…不願意妳說不願意就好了!」,陳男還說「大家都
是成年人,結婚有小孩算什麼,「現在都什麼年代了,沒受害人,我也沒強姦、也沒殺人
、也沒放火,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做了一些……讓她不舒服就是錯啦,沒什麼好狡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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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篇新聞的案例 我總覺得該房東的行為跟一般性邀約沒啥區別
唯一差別可能在於"對價關係"(利用房租水電費折讓換取性)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 其他的性邀約難道完全脫離"對價關係"嗎?
富商包養小三、包包換鮑鮑、夜店Lady's Night、汽旅開房費由男性負擔的社會共識..
以上 不勝枚舉
如果撇開對於他元配妻子與小孩的責任外 我覺得其實房東挺委屈
甚至即便該房東是單身 我認為女學生提告他的機率還是非常大
也就是 噁不噁心其實跟他有無家室並無關聯 而是提出有償性邀約的這件事情本質上
其實我反倒是欣賞這名房東 開門見山把話都說清楚 也不勉強不迂迴
要就要 不要也不勉強 並沒有說女學生拒絕了就不租給她
想問問大家 2020的今日台灣
是不是性邀約也被納入為性騷擾的範疇之內呢?
在多年來女性團體的努力下 台灣真的進步很多
家暴案警方與社福的強制介入、性侵害對於被害者的保護、多元成家與LBGT....
感覺台灣一直在朝著文明理性的方向去走
然而在另一方面 似乎在某些保守婦團勢力的操作下
又覺得台灣現在瀰漫著情慾戒嚴的氛圍 動不動就搬出性騷擾大旗
特別一些女性議員委員在國會先動手去挑釁男性
然後當男性反擊了就開始歇斯底里狂喊:打女人喔打女人喔
又或者是在群架過後開記者會哭訴被襲胸性騷擾!!
(很無奈居然還是一些年輕的立委或議員)
這種把女人塑造為弱勢、把女性身體與愛情誓言劃上等號的概念又越來越強
讓我有種深深的無力感
想問問有沒有板上的女孩 也不苟同該女學生的行徑呢?
大家理性討論喔
拜託不要在下面推文說"人醜性騷擾"這種很無腦的話啦
是真心想知道大家的想法的
謝謝各位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