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說謊是,社會最常見的,自己只有10分本事,卻碰轟到100分,以騙取不當好處;以及訴訟中最常見的,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說謊,我知道這種一被揭穿會很惹人厭,司法中當然是反而被重判。
第二種說謊是,類似身心疾病中妄想這種症狀,也許一樣是從10分碰轟到100分這種有優劣之別的;也許是自己身份是A,卻妄想自己是B、C、D、E等,但彼此間沒有明顯優劣之別的。
第三種說謊,在社會中不常見,但我發現較常發生在很有能力的人身上。假設這種人原本有100分的能力,但因為後來發生不可抗逆因素,最常見就是身心疾病、肢體殘缺等,使這種人的能力被剝奪到只剩10分,但這種人沒有放棄自己,仍想辦法恢復到以前的100分,只是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恢復,但在還沒恢復前,也許因為尊嚴、隱私等因素,所以對外還是說自己是100分。
這三種情況我講得很不專業,實際情況當然複雜很多,當然也有很多其它種說謊,但我就針對我人生至今看到最多的這三種說謊,我覺得第三種是最情有可原的,不知道大家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