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之前有一陣子的"me too"運動 有些都是過了十幾年才提出
可見對當事人而言 一時之間要釐清自己究竟處在甚麼狀況
是不容易的一件事 對方又是你曾經信任尊敬的人
加上台灣很小 當事人之間又那麼多交集的人事物
很難果斷地決定在第一間報警
半推半就地持續往來 加上對方又很會包裝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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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那個錄音對男方應該是蠻不利的
看來是有做過傷害對方的事情而後悔 那表示就是有違反對方意願
既然是違反對方意願 那就很可能犯罪了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林姓女員工墜樓案..我從她的遺書中的資訊看來,是覺得她今天之所以選擇死
: 是希望說讓他人重視,然後用自己寶貴的生命讓真相浮現出來
: 證明她當初所受到的對待是真的,而非憑空亂冤枉執行長
: 可是今天卻也因為林姓女員工已經死了..她所控訴的事情和執行長的說法差異過大
: 導致今天旁人想介入調查、還原真相、給她公道,也會變成一種無從下手的感覺
: 因為雖然現在輿論好像看似挺她居多
: 可是那個執行長卻是這個案件中,唯一能針對大家的質疑去回應的"當事人"
: 而當然,那個執行長所說的每一個回應,都是對他有利,對林女不利的....
: 眼看接下來隨著時間的流逝,台灣人健忘的習慣
: 這件事情大概很快就變成死無對證的"羅生門"...
: 哀...林女真是冤枉..生前受委屈,死後卻也沒得到正義的伸張...真是很無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