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最近剛換新工作,
9/15就到職三個月了。
事情是這樣的,
該同事屬於不同部門,
但大家都算有在交流的。
週四我才剛回分公司拿主管要我幫忙處理的案件,
大概快20件要處理。
然後昨天又跑去台南支援離職同事的案件,
講好聽是支援,
講白的就是把部份的案件掛給我處理了。
這邊也有15件。
結算來說,
週四:領了快20件處理中後段,不太需要聯絡客戶。
週五:整天台南,又領了不是我地區的15件。
這中間不含我又有接的新的案件,
以及要處理的舊案件。
回到主題,
該同事希望我週一幫他去法院代開庭。
我已婉轉跟他說週四主管給的件都沒處理,主管希望我早點繳回。
加上台南那邊也等於要重新做。
他竟聽不懂還是希望我能空下週一早上幫忙,
我就只好直說事情太多真的無法幫忙......
這整個下來對方讓我感覺,
我沒幫好像就我的錯......
但對方也不是同個部門,
也不是主管啊!
啊我為什麼要拋下主管的交待、我本身案件、負責擦屁股的案件去幫他啊......
真的當我很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