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一早未到婆婆靈堂跪念經 大姑們動手嗆:不能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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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6 21:32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黃姓女子前年婆婆過世,跟邱姓丈夫返家奔喪,卻疑一早為了餵孩子尚未到靈前跪著
念經,與兩名大姑起爭執,事後提告2大姑對她掌摑、丟塑膠椅,黃女丈夫作證也挺妻子
;一審依傷害罪判2名大姑分別拘役55日,易科罰金5萬5000元。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定讞
。
全案發生在2018年7月24日,黃姓人妻指控,婆婆過世她跟邱姓丈夫回家奔喪,大姑們說
「媳婦每天一早都要跪著念經」,但她先帶小孩在房間吃飯,丈夫的四姊便上來多次、問
為何不下樓,她回稱餵完小孩就下去,丈夫四姊竟搬桌椅到房間說「沒關係我就在這邊看
妳」,監視著她行動。
黃姓人妻指出,之後她下樓跟丈夫講了四姊的行為,丈夫也不高興,大聲說「依照公平原
則,如果我們不能在樓上餵小孩,為何她們的小孩可以在樓上吹冷氣睡覺?」接著大家於
靈堂前面,大姑們開始指責她,二姊打她兩巴掌、四姊拿椅子丟她,丈夫趕緊跑來阻擋。
邱姓丈夫也證稱,雙方起衝突時,兩個姊姊還氣得直說「為什麼大姑就不能教訓媳婦」。
黃女事後自拍左臉頰紅腫挫傷、左前臂及大腿有擦挫傷,也前往驗傷;兩名大姑審理辯稱
有發生爭執,是弟弟腳踹胞姊,他們沒跟弟媳起爭執。
法官認為,當時靈堂前聚集許多家族成員,黃女的丈夫不太可能隨意誣指,否則恐面臨家
族長輩指責及擾亂母親後事的不孝名聲,採信說詞,判兩名大姑犯傷害罪嫌。
兩名大姑也反指控,案發當天他們對弟媳黃女有所抱怨、不滿,不料胞弟情緒失控, 在
靈堂前踹踢二姊造成背部受傷紅腫疼痛難耐長達半年, 又傳簡訊嗆四姊「遇見一次我就
打一次」,但檢方不起訴,民事庭一審上月底也判決駁回。
心得:
打人不對,可是不能因為什麼藉口就推託對長輩改該盡的本份,大家族出發點是合理的,
媳婦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