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今天我男友跟我講了他工作上遇到的困難~
他今年三月找到一份新工作,實領月薪2萬8,中間都做的很開心,因為學到新的東西很有
成就感~
但是最近三個月以來,他的經理在工作上對他諸多挑剔(已到達近乎羞辱的言語暴力了)
,因為男友以前跟我共事過,其實我對他的工作態度還算了解,他不喜歡跟上司爭吵,每
次被責難時不論是不是自己的錯都會先低頭,自己的錯就改進且不再犯,若不是自己的錯
也不會把犯錯的部門或是人員拱出來。
但近三個月以來男友的經理常以各種大大小小的事責難男友,男友現在心裡覺得自己是不
是真的爛到不行,每天上班也不再有成就感,取而代之的是擔心自己又被責備。
連別的部門同事都看不下去說:「我覺得經理在針對你。」
現在是想要問,如果男友辭職,能不能申請非自願離職,或者是申請失業補助呢?他怕提
了會不會有跟公司撕破臉的問題......
因為他還在唸書算是半工半讀,而且我的工作跟勞基法無關,所以相關條文我查了也看不
懂......
希望有懂得人可以幫忙解答,感謝QQ
作者:
g7a7n7 (Caine)
2020-10-24 00:57:00不能阿 非自願離職這五個字不懂?
作者: istillin (咖啡女孩) 2020-10-24 00:58:00
自己提離職是不符合申請失業給付要件
老闆如果有當眾羞辱或用一些字眼可以吉,但這不會是構成非自願離職的條件,誰知道是不是抗壓性低,難界定啊!非自願離職跟拿補助前提就是被資遣,拿到公司給的非自願離職書才能申請。他自己離職公司一定不會給,更別說補助了
自己提離職對公司來說不是--非自願離職,所以不會提供相關文件,也就不能申請失業補助。如果他的公司比較有規模,可以先蒐集一些職場霸凌的證據,跟人資主管申訴,也許會有一些幫助。若沒有申訴管道或不敢的話,就只能自己改變心態,針對的話聽完就算了...不過我就是那個無法改變心態,又受不了,最後自提離職的人哈哈
作者: xxb669 (望月烏鴉) 2020-10-24 01:17:00
職場霸凌就是要妳男友自己滾啦,那個康軒就是範本啦。職場上有人覺得你爛想弄走你,也有覺得威脅性的下屬被搞走。總而言之才兩萬八你想做多久,隨便撐到吃尾牙,等過完年在離職,過年時在家人親戚面前比較好看,比待業身份或是抱怨被經理逼走好一些。我告訴你男友。台灣還是好公司好主管以及可以戶相尊重的人啦,至少自己也不要成為別人討厭的人。非自願離職是想申請補助,除了公司倒閉或被裁員。不然大家離職都要找勞保局要錢嗎?勞保局會去找公司給他們壓力,問說為什麼要給他非自願離職,害我要付六個月薪資的六成給他。如果提早找到新工作,最少也要付三個月的六成。
作者:
Rocosr (Rocosr)
2020-10-24 01:53:00反正都想離職了,就轉換心態「不爽就開除我啊,不然想怎樣」撐著邊找工作,自己離職的話就正中下懷惹
作者:
XBOX720 (藍色天堂)
2020-10-24 02:03:00蒐證看看 錄音筆手機錄音 主管真的言語羞辱可以請公司處理
作者: karenma61 (karenma61) 2020-10-24 02:48:00
不要因為這種爛事生病了!離開路更廣。景氣不好,看看可不可以騎驢找馬,如果無法,健康還是比較重要啦!
作者:
kayliu (fox)
2020-10-24 07:50:00三萬八我不敢講,兩萬八工作滿大街,換工作吧真的不甘心,在被罵的時候,也拍桌對罵,罵一次,身心就舒爽了
1.錄音提告。 2.忍著邊找其他工作。才三個月還好…痛苦是比較出來的
兩萬八而已,快離職不然久了對身心不好,也會自我否定,更做不好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0-10-24 09:15:0028k 可悲台奴 領得少 還要受氣
作者:
adapu (Just Fun~)
2020-10-24 11:11:00需要有充足的證據 不然難判定主管本就是挑剔角色 除非是三字經 人身攻擊若沒有上述 建議好聚好散對未來好點
不行,如果你真的要這樣子問的話,可以每天擺爛,逼老闆受不了請你男友走人,但我真的覺得做人還是要志氣,如果真的不適合就換了為何都要領一些失業補助呢。
作者:
Mozai (末仔)
2020-10-24 12:24:00非自願離職=被資遣,自己提離職就是自願的擔心收入不穩定就換個心態,做好自認本分的事就好,一邊另外找工作,找到馬上跳槽吧
作者: dwighthsu (camelman) 2020-10-24 12:29:00
有些上司就是會這樣玩到你自己離職就可以省遣散費了,如果站得住腳不用理他,或是玩到他受不了給你錢請你走,如果臉皮薄就拍拍屁股走人不要想遣散費這件事了
作者:
q26766 (cancan)
2020-10-24 12:42:00一堆不懂法律保護自己的…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二款、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第十七條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錄音先吧
作者: Misscat16868 2020-10-24 12:48:00
這種雞巴爛貨在網路遇到他,我都問他怎麼還沒死?還有死前把欠我的加班費補齊
作者: littenVenus (Morningstar) 2020-10-24 13:26:00
看起來是經理不喜歡你男友想要逼他走 很多長官都會這樣如果工作不難找 我覺得還是離開比較好 不然每天壓力山大很痛苦
作者:
poety (溶在咖啡裡的糖粉)
2020-10-24 18:44:00原po買一支錄音筆送男友,請他在每次經理要開轟時便掏出來。
作者:
aeiou1015 (快讀書阿阿阿ï¼ï¼=w=..)
2020-10-24 19:25:00錄音啦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20-10-24 20:32:00你男友提離職的話,就不算非自願離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