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20-10-27 0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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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enTalk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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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板主職或以上 請勿使用公告
發言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及批踢踢實業坊規範。
遣詞請避免不雅或鄙俗詞彙以及說道傳教、不知所云。
【以下為正式公告】
經 yueayase 板友來信申訴
他貼的連結皆為公眾人物
我覺得是能說服的了我的
本來我是對陳紫吟一人有疑慮
但y大貼了陳的被轉載的文章
那以我的標準,我會覺得應該算是公眾人物
所以我會收回我的認定,重新傾向為不違板規6廣告這條
板規6
6. 推發文不得出現任何形式之廣告,其中以下任一項皆屬廣告:
(1) 個人Blog、Facebook粉絲專頁或個人專頁之連結。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其它板主若有兩人認為是違規,則由其他板主決定公告了
我自己的立場能說服的了我的話,我願意承認我自己有疏失
在這邊跟yueayase大抱歉
我就放他出桶了
未來會怎樣是未來的事,至少這次是我自己看到加我有兩個板主認定違規
就先判了
這是我有考慮不夠周全的部份,如果別的案子有桶錯人
覺得有疑慮,歡迎來信溝通(我個人啦)
女板絕對不是文字獄的地方,我們板主群是想盡量讓女板
慢慢越來越能導向讓大家能好好討論的地方
而不是戰來戰去酸來酸去
我會發300P給Y大當作補償
板主也是人,一定會有考慮不夠周全的地方
在此跟板友說聲抱歉~~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20-10-27 00:38:00因為這次是我自己先看到加我有兩人覺得違規了,那經過申訴,目前我改判為不違規,所以是1比1,不能白白讓他被桶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0-10-27 01:52:00還想陳紫吟是誰 搜了一下看到追蹤數不到500 算公眾人物?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20-10-27 02:28:00他有多篇文章被轉載跟公布在網路上可供查閱我自己的立場以板規6廣告文是不會再更動了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0-10-27 02:38:00查了一下,感覺比較像偶爾接稿的專欄作家。但該版友貼的連結是她個人FB,不只追蹤人數差其他人數十倍,貼文內容也都傾向個人生活分享;如果能搜到幾篇有署名且公開發表的文章就符合公眾人物的定義,那所有的記者都可以算公眾人物了?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20-10-27 02:52:00就這個案子我的立場是這樣了,而且還有其它板主還沒判看其它板主怎麼認定,我們會再溝通看看,我總不能白桶人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20-10-27 03:28:00
女版難得沒有北朝鮮耶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0-10-27 04:06:00喔,原來是妳檢舉的,不意外 ^ ^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0-10-27 05:31:00不要自己腦補ok? 這篇不是我檢舉的。非必要我不會實名檢舉,但如果當事人跑來問我我一定承認 畢竟檢舉噁男超爽der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0-10-27 05:41:00我就是覺得她的FB追蹤人數少、讚數少,貼文內容以公眾人物來說也太瑣碎。另外我推特在過去一個月有38k的曝光數,可以被稱作公眾人物了ㄇ?不過我們在這邊吵也沒意義啦 只是吵爽的 還是要等其他判決
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20-10-27 06:39:00笑死,自己被桶這麼緊張阿?
作者:
sunskies (suica card)
2020-10-27 08:25:00simon重出江湖!!!
為什麼板主要用盜用PTT文章的網站當作公告?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內容
Mono說的是文章本身的ptt網址或是文章代碼太久沒用電腦版,應該是按大寫Q跑出的那些東西
作者:
Emeow (E喵)
2020-10-27 12:42:00那個不是ptt官方的東西不懂的話問你的同事
那個網址是盜文網址 你在裡面查你的ID會查到很多你自己PO過後來又刪掉的文也可以說是外站備份網站
作者:
boards (GOLD)
2020-10-27 13:41:00支持
因為內容不適合看板才板主才會刪文的吧,那麼放在其他地方設好連結給所有人觀看,我無法理解為什麼。若是為了建立判例,也只要簡述或是只給版主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