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現文章被記者抄了
來回一下後續:(
(本來想回在原文,但ptt+一直無法送出,不好意思後面推文的版友了,其實很想回覆的)
今天早上就去搬東西,把鑰匙還給房東進行點交
結束點交之後
我問房東是否要開解除或終止契約書給我
沒想到
這個
房東
居然說
你把你那份合約還給我就好了啊
不然當你一年的約還在
WTF
怎麼會有這種人咧
我當然拒絕表示一式兩份的合約我有權保留
老阿北跳針說你一定要還不然就是一年的約照算
老阿北跳針說你一定要還不然就是一年的約照算
老阿北跳針說你一定要還不然就是一年的約照算
啊不是 已經點交 雙方合意終止簽約
我都白送你兩萬四了
我都白送你兩萬四了
(其實還有水電費押金一千五)
這阿北真的當我白癡耶:(
記者給我更新一下後續啊!!
在北投!溫*路!九樓!房東姓周!
幸好點交的時候有錄音= =
※ 引述《MG61186 (天蠍)》之銘言:
: 如題
: 因為一個熱水器給六間套房用
: 讓我房間的熱水忽冷忽熱
: 加上舊大樓高樓層的超大聲風切聲
: (提醒:要買或租高樓層的人一定要注意風聲)
: 住了五天已經快暴斃了:(
: 七號簽約到今天為止
: 不過區區六天
: 已經決定要解約了
: 已經決定要解約了
: 第一個月八千的租金+兩個月一萬六的押金
: 第一個月八千的租金+兩個月一萬六的押金
: 就送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