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目前買房頭期款+裝修費用,爸媽負擔,後續房貸爸媽+弟弟負擔
: 等滿4年後房子買賣過戶給弟弟。
: 2. 爸媽幫弟弟另外去找租屋處,我的房子我自己處理/居住
你原本的規劃是出國後把房子拿去租人
算上傢俱的折舊 選項2根本不划算
或許你能提高租金 但相對願意買單的人會變少
新的房子、高級傢俱拿去租人根本浪費
至於選項一 風險太高 房子是你的名子
如果他們擺爛不繳呢?
弟弟已經住進去,他們又不繳,你是不是吃了大虧?
趕也趕不走,錢也不能不繳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兩個選項
1.先拿到你已花費的成本,再過戶給你弟
從此這間房不干你的事
2.叫你弟出裝橫跟傢俱的價差,再滾出去
怎麼算都對你不利,只能怪你爸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