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說言語部份的性騷擾
我承認性騷擾有所謂的主觀
更精確來說是:雙方有沒有意願允准對方說逾越的話
注意這通常不會有言語上的宣告動作
只能透過語言以外的肢體動作是猜測
比如:
A和B是情侶
A每天說:B,我要幹死妳!
B也是樂不可支的回:好呀來呀!
請問這算不算性騷擾?不算!
但是C和D剛認識而已
C一見面就對D說:你胸部好大喔
D感覺很不悅。
請問這算不算性騷擾?絕對算!
又E和F剛認識幾分鐘而已
兩人一見鐘情內心止不住熱火
眼神充滿挑逗和煽情
然後E對F說:妳好性感喔
F臉頰飛紅
請問這算不算性騷擾?應該也不算。
好!說完主觀部份
來說客觀部份吧
我以為....要提性騷擾
也要有所謂的客觀,什麼意思?
今天G對H熱情地說:早安,吃飽了沒?
請問這算不算性騷擾?神經病!當然不算。
上面那些:我要幹死妳、你胸部好大、妳好性感、.....
這些話都是客觀上超過一般社交言語,而且有嚴重的性意涵
只要身份不對,對方不允准都算是性騷擾是沒爭議的
不過我也承認言語性騷擾是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而且很多話男人不覺得有什麼,女人可能很敏感認為被性騷擾了
比如我昨晚才知道的:
男客人:請問沐浴乳有推薦的嗎?
女店員:這款不錯賣得很好?
男客人:真的嗎?你有用過嗎?
這句話在國外來說也算性騷擾
還有問婚姻狀況、感情狀況都是
回來看看雞排妹波出來的對話
鬼才阿水與雞排妹討論好此事細節後,便公布在臉書上。文章寫道,當雞排妹按照流程準
備交接主持棒下台休息,卻突然被翁立友用麥克風Cue回到舞台,對方突然說,「哇我們
兩個顏色這麼搭啊 (鄭穿著紅色旗袍,翁穿著紅色西裝)你就美美的站在我旁邊就好。」
讓她十分尷尬。
翁立友接著問,「妳會唱我的歌嗎?」雞排妹表明不會, 「我之前是有唱過廣島之戀啦
,可是…音控那邊好像沒有卡拉帶耶...」。但翁立友不死心地說,「那沒關係,我們用
清唱的就好。」翁開唱後更改歌詞,「不夠時間好好來想你。」雞排妹便說, 「翁大哥
,那句歌詞是不夠時間好好來恨你,不是想你。」但翁堅持道,「我就是要唱想你!」
貼文再指,翁立友之後更是用家純穿著紅色的旗袍,與他身上的紅色西裝很搭為由,希望
家純能夠靠他近一點,結果卻在一個不注意時,家純明確的感受到自己的腿部到臀部有受
到了觸碰,那時的台上是沒有人的,而且兩人靠得很近,當時翁的助理在台下,時不時有
錄片段,但當時家純的身體也擋住了這一切,主桌的角度也看不出來。
翁立友最後說,「妳真的是位太棒的主持了,我也想要開一間公司!」雞排妹納悶提問,
「為什麼要開一間公司?」翁竟回答,「不管,我就是要為了妳開一間公司!」對話顯得
莫名。
貼文也爆料,本以為尾牙熬到最後,事情就能快點結束,沒想到快結束時,翁立友要離開
前還特地跑來舞台前方,硬要找當時正在舞台上主持的雞排妹要聯繫方式,嘴巴上講說是
將來有工作要找她,但當雞排妹回應說可以找經紀人時,翁馬上又說沒看到經紀人,直到
家純再回說,那可以請你助理問公關公司,才結束這事件。
以上.....
有踰越界線嗎?
也還好吧
雖說翁立友也許是為了節目效果
但我也看不出來他說那些話有什麼效果
很莫名其妙就是了 (說話這麼無趣難怪單身那麼久)
但是說性騷擾也不至於吧
摸臀我是偏重相信翁立友
畢竟是在台上幾十個眼睛爭著看
而且摸臀部大概告不了性騷擾因為沒證據
雞排妹要是真覺得翁立友說那些話是性騷擾就快去告
看法官怎麼說....
還有我也要嗆翁立友
你說這些到底要幹嘛呀?
又沒梗也不好笑又很莫名,還被誤會
可憐喔,還是專心唱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