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性騷擾的重點不在於對象

作者: Goldpaper (金紙)   2021-02-06 23:20:44
梳理一下
性騷擾的重點的確不在於對象,但也不在於行為
1. 同樣行為,不同人做有不同結果,因此決定性不在行為
2. 當事人主觀認定性騷擾,性騷擾就成立
3. 所以起因不是行為,畢竟所有行為都可以成立
4. 結論:重點在於感覺
連同一個人幹的,你想告就可以告(所以跟對象無關)
大概是這樣
備註:如果追根究底,可以上綱到人不存在就不會發生,所以歸因在感覺才是合理的
作者: kians (嗚達啦啦呼達啦啦)   2021-02-06 23:23:00
事實上就是憑感覺 但是某些人不會承認 為了顧其形象你如果戳破了就等著被說是仇女
作者: tukry (托奇)   2021-02-06 23:34:00
一個人覺得自己有沒有被騷擾本來就是憑主觀感受,你覺得有嚴重到想告當然可以告,但會不會成罪這就要交由法院判斷
作者: cxz123   2021-02-07 00:01:00
妳爽告就告,主觀認定就是這樣,碰到頭毛都不行~
作者: yuwy (藍波)   2021-02-07 01:45:00
沒有錯啊 每個人都是有允許對方可以對自己做出親密行為的對象 今天你不問就摸 被告剛好沒被告幸好而已 為什麼會把被告視為不合理的人才好笑吧雖然我很不喜歡看美醜決定這個人做的事情能不能被原諒 但現在社會風氣就這樣 你也不能強迫別人不要對帥哥美女放寬標準除非自己從來不會看或喜歡帥哥美女 從來不會因這種事有任何雙標 不然我想沒有人可以指責雞排妹至於到底有沒有這件事 誰在說謊 那更不是大家可以討論的話題除非你上帝視角 不然大家都是打嘴砲造口業而已
作者: ccrpupu (噗噗只是笑一下)   2021-02-07 02:55:00
那雞排公開貼文說柯文哲沒覽趴 算性騷擾嗎?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1-02-07 05:31:00
我覺得把自慰杯放在我眼前就是性騷擾!!!你絕得我告的成嗎???照你所言,應該要告成才是。但是我跟你說,什麼主觀成立就算,根本鬼扯
作者: B08092005 (miya_419)   2021-02-07 08:43:00
樓上,所以性騷擾很難告得成啊更何況很多都只有發生一瞬間幾秒鐘而已
作者: NingK (檸~)   2021-02-07 08:53:00
認定有騷擾是自己成立,不是別人也會成立啦,滑坡夠了沒有,一群無限上綱的阿抱歉這裡是灑花,推回來被JPTT帶進來,不然我很少來同溫層版的sorry
作者: lovemendy (耶~!)   2021-02-07 10:14:00
不是把被告視為不合理的人,而是告訴人有不同標準,而別人無法理解他的標準吧要是今天告訴人的標準統一,我想也沒什麼人會去管到底被告人合不合理,你覺得有就去告啊,但若是你公諸於世,希望大家能知道你在表達什麼,那你憑什麼還拿出一副標準我訂你們都沒資格質疑的態度?
作者: eureka (Shine)   2021-02-07 10:37:00
身體是她的,她的標準你們確實沒資格質疑啊一直在批踢踢崩潰也不會改變什麼啦
作者: vigorhsieh ( )   2021-02-07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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