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薪資定義旨在維持一個人該有的基本生活品質。
剛剛聽法客電台聽到移工議題,越聽越覺得也太可憐了吧。來台灣要先被噱一筆10萬台仲
介費,還會被後續以各種名目讓貸款越滾越大。而大多移工又不受基本薪資保障,以1萬7
的薪資,每個月再扣掉生活費、貸款,真正能存的錢是有多少......
但如果以家裡有長照需求家庭考量,假設有兩個父母要供養,以合理的基本薪資和工作內
容(只照護無做家事)去算,一個月要噴4萬8給合法家庸.........
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來討論討論吧!
越聽越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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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個新視角
有版友說公公現在請的看護2萬5,想換都還找不到人接替,這個問題只會越來越大。由於
鄰近國家、甚至是中東美國,也漸漸步入高齡化社會,家庸需求漸增。以日本為例,除了
有保障和日本人有一樣的基本薪資外,幾年後還可以直接拿永居。
若台灣再不改革適用勞基法,遲早會聘僱不到外勞.........
此外若以慣例來說,台灣一般工作獵人頭公司的仲介費是和雇主收取,但社福移工卻是和
應徵者收取............
怎麼越深入議題越覺得這個問題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