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新聞鬧很大的衛生局之女跳樓自殺案,現在法院判決出爐了
那個劈腿外遇又不肯放小三離開的執行長,最後是全身而退,一點刑責都沒有
而那個在衛生局任職,最後選擇以死明志的女生,她的死並沒有幫她爭取到任何正義
這個女孩用她的生命教了我一件事情,我想將來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和委屈
人還是得好好活著才行,真的不能死,因為一死就全都沒了
你完全沒有任何機會幫自己辯護,或者爭取任何應得的公平
就算決定最後爭輸了或完全不爭,自殺,也讓自己失去了重新生活的機會了
看到那個執行長最後居然可以又繼續過逍遙的生活,我就覺得天理公義真的好像不存在
有點感嘆就是了
天理公義本來就不存在,你現在才清醒還來得及。那四個字只是阻擋人、恐嚇人不要做壞事的詞彙。事實上社會上多得是壞事做盡但過得更快樂的人
作者:
f77928 (ㄈㄎㄐ)
2021-02-25 12:59:00期待台灣司法可以伸張正義?司法和天理公義本來就不是同義詞,別一廂情願了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21-02-25 13:08:00我的天啊QQ判決書出來了嗎
恭喜妳終於認知到這世界沒有天理公義還是在沒有損失什麼之前 可喜可賀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21-02-25 13:10:00等等不是法院判決啊 是檢方不起訴
作者:
NSRC (ATB)
2021-02-25 13:17:00活人講話都不一定有人理你了,更何況死人不會講話
作者:
Cottonz (珍惜眼前人)
2021-02-25 13:20:00遇上這種事真的很可憐......唉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21-02-25 13:25:00紅高調一下,是檢方不起訴,不是法院判決
作者:
may108 (老狗)
2021-02-25 13:32:00QQ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21-02-25 13:35:00司法和公義本來就不是同義詞,台灣司法更是天大的笑話。我們只是盡一切力量,努力去改革司法,努力去維護天理公義司法人員的瀆職,錯誤的司法審理,都是應當被咎責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02-25 13:40:00就01含那套啊用小說當開頭 氣勢就輸了你看雞排妹為自己抱屈 從來不提虛構的小說
作者:
Vbee (投我以桃 報之以李)
2021-02-25 14:46:00劈腿外遇男總是可以全身而退
作者:
Ihk (一堆事情要做)
2021-02-25 14:49:00會喜歡這種男人只能說中毒太深
作者:
et803 (喵喵)
2021-02-25 14:51:00所以說法律上騙感情不犯法 先強暴再拐說愛你那種騙術當下心理上根本無法思考 很容易就掉進男方的話術深淵
作者: gale (Thai Vy) 2021-02-25 14:56:00
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東西打包換個地方居住,電話號碼換一換比較快,但人總是會陷在裡面,需要旁人拉一把
作者:
myislet (以為忘了卻記得牢牢的。)
2021-02-25 14:57:00看了很難過...
作者:
td123 (TD123)
2021-02-25 15:17:00國中生? 這種事早就該知道了
作者:
uio345 (U.U)
2021-02-25 15:22:00難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1-02-25 15:24:00本來就不該起訴,不要很鄉愿的自以為遇到委屈只要跳樓變肉醬就能自動成為正確的一邊
作者:
kilhi (精靈)
2021-02-25 15:29:00沒錯。都有勇氣自殺了何不捅對方啊?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21-02-25 15:29:00活著才是最好的報復 而且才有機會讓加害人得到該有的懲罰
作者:
kilhi (精靈)
2021-02-25 15:30:00死人沒有活人的權力。人死了就等於法律外了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21-02-25 15:34:00
同意人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但我覺得背了一條人命的人不見得會活得比較輕鬆 就像很多明星看起來過得很爽但後來不是看精神科 有的甚至酒精中毒或嗑藥一樣
作者:
daJune (大君)
2021-02-25 15:39:00幫補充加害人名:廖泰翔
作者:
h965715 (akarinh965715)
2021-02-25 15:39:00死人不會說話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21-02-25 15:44:00自己喜歡渣男還要人家幫你什麼?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21-02-25 15:47:00再來自殺能解決什麼?死無對證死人會說話嗎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21-02-25 15:55:00光活著講話沒用啊,要懂得收集證據
作者: some7259 2021-02-25 16:00:00
現實社會正義的天秤是可以被影響的,例如錢財權勢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02-25 16:09:00半澤直樹系列早就教了..
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有錢有勢的人,你以為法律是正義喔?
作者: t88002 (奇葛菲) 2021-02-25 16:31:00
人死了什麼都沒了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1-02-25 16:34:00
推,寧願玉石俱焚也不要自殺
作者: james5566 (James5566) 2021-02-25 16:57:00
本來就該不起訴 失智列車2.0 笑死
唯一告得成的就是你驗傷然後告他性侵,而且時間還不能過去太久。但是你一死當然就沒人告他了,頂多讓他身敗名裂像陳星那樣。但是又如何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2-25 17:17:00如果沒有性侵,實在很難起訴他
作者:
OKnight (恩主公大大)
2021-02-25 17:17:00這樣要是可以起訴,台灣司法就沒救了
作者: dodoyo0216 (廢物叔) 2021-02-25 17:32:00
不要自殺,要玉石俱焚
作者:
abcd1111 (abcd1111 {T Ec&oB ? 是?)
2021-02-25 18:49:00自殺確實是全沒了沒錯啊,包含心痛 怨恨 傷心 難過 各種感官全數停止,不能說完全沒有好處吧?
作者: marajam 2021-02-25 18:56:00
不要當臭小三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作者:
mikayu (mika)
2021-02-25 19:52:00你終於長大了,公義良心都是屁
作者:
benny8661 (fabulousboy)
2021-02-25 20:03:00痾...噓司法賭職,明明就是立法的人瀆職多吧?
作者: QueenofSM (來幹我阿) 2021-02-25 20:04:00
法盲大作戰
作者:
aoc7175 (機機)
2021-02-25 20:11:00真的該玉石俱焚才是正解
作者:
bookseasy (突然心動.比我幸福!)
2021-02-25 20:13:00千萬別自殺,讓對方有脫罪的機會。
作者:
BeautyY (蛋白質老婆)
2021-02-25 21:13:00不要臉~天下無敵
那女生是被性侵被打壓,關卡過不去才跳的吧?沒這麼慘烈的死法,會相信她的人一定更少,因為證據都沒了。性騷擾跟性侵成罪的條件差太多了,心理壓力也是。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21-02-25 22:03:00法律辦案講求證據,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啊...
作者: ameilala (白白蝶) 2021-02-25 23:10:00
已婚的,絕對不能碰,他們有免死金牌啊!
作者: chante0106 2021-02-25 23:50:00
唉...推這篇
作者:
ariely (en)
2021-02-26 00:10:00所以我很喜歡的一句話是「只有好好活著,才是推翻一切不幸的籌碼」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21-02-26 08:46:00
果然不痛不癢,沒人敢去追究新天龍國
作者:
chloe719 (chloe)
2021-02-26 09:46:00渣男一直逍遙法外太過分了
作者:
edith01 (8吋蛋糕)
2021-02-26 13:21:00那是不是還能領納稅義務人的錢當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