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下毒】害國2女暴瘦8 公斤!下手女同學嗆「知道犯法但爽」 法院裁定結果出爐
(更新:新增被害女學生母親回應+律師說明)
4小時前
嘉義市何姓國中女學生,遭同班葉姓女同學夥同3位同學,用注射針筒把硼砂注入水壺內
下毒,導致何女生病暴瘦8公斤。去年12月何母經學校通知報警處理,警方以殺人未遂罪
嫌移送少年法庭,嘉義地方法院今日(12日)判決結果出爐,下毒同學遭法院裁定保護處
分,交由少年保護官輔導。
對於法院的這項判決,何母說,她對法院的判決很失望,因為明明有人證和物證,但法官
卻說證據不足,這是她無法接受的,難道一定要死人才算有證據嗎?
整起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間,嘉義市某國中國二何姓女學生,與同班葉姓女同學發生碰鉛
筆盒掉地誤會,葉生竟和另3位同學,總計2名姓葉,1位姓黃,1人姓廖合謀,向藥局買針
筒和硼砂加水稀釋,趁機注入何女水壺,導致何女生病暴瘦8公斤。
黃同學因遭排擠被踼出LINE群組,她才跟被害人和老師說出下毒這件事。何母拿著黃同學
給她的「四人小組XX豬豬群」LINE對話,葉生向小組成員說:「我知道這是犯法,但我就
是想,因為爽」,「再3公克,準備死」、「吃1個月一定會有問題」、「可以去他的喪禮
」。讓何母看得膽戰心驚,小小年紀怎敢如此。
嘉義地方法院調查後指出,依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葉生的行為已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
並當庭解釋給被害人知悉,但使用注射針筒,將硼砂注射入水壺裡,行為十分不當,還是
要對葉生裁定保護處分,交由少年保護官輔導。
由於葉生已自行於本案發生後轉學,以避免造成被害人困擾。至於事後雙方在學校調解時
,何母認為對方沒有認錯的誠意,涉案少女的委任律師告訴法官,LINE的對話是開玩笑。
何母指控法官要他們3萬元和解一事。嘉義地方法院也主動發佈新聞稿強調,針對和解的
部分,是法官在詢問被害人可以接受的金額後,少女家屬表示只能負擔3萬元,故3萬元之
金額並非法官提出,特此澄清。
嘉義地院表示,法官在審理時勸諭雙方後,少女家屬雖有提高和解金額,但因差距過大而
破局。法官也當庭告知被害人本件雖然和解不成,日後被害人仍可對加害人求償。
對於法院判買藥下毒的葉姓國中少女保護處分,律師鄭俊彥指出,一般的所謂的保護處分
,一般指由家長保護管束,或由法院進行感化教育,嚴重者則要送少年觀護所或矯正學校
。
不過嘉義地方法院因此案涉及《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願直接透露保護處分的內容,不
過根據何母指出,葉姓少女已被要求每周六、日要固定到法院報到,並由院方實施感化教
育。
不過何母強調,對於法官的判決,為了避免加重女兒的心理負擔,她已決定不提出抗告,
且她要強調的是,她出來爆料並不是要任何賠償金,就算有任何賠償金,她也會要求加害
她女兒的人捐給弱勢團體,她希望的是,政府能重視校園霸凌的事件,千萬不要再發生這
種下毒事件了。(地方中心王智勇/嘉義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312/6Y4ZQHTJ3ZE5JJMK6WCVC4VLZQ/
葉姓少女一時失慮,犯下這嚴重錯誤,相信以後一定會改過向善,請大家給她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