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高科大牛排妹 代我的一位女性好朋友發問
因為她目前已經情緒崩潰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是很嚴肅的問題 請大家不要開玩笑
我的那位女性好朋友綽號是高科大雞排妹 現在是大三學生
高科大雞排妹的男友是她們大一時一起打工認識的 男友綽號高科大翁立友 也是大三現在
兩人從大一下開始到現在也快滿兩年了
雞排妹說兩人最多只有到二壘 三壘與四壘要等結婚以後再考慮
翁立友尊重雞排妹的選擇 所以一直也只有到二壘 沒有再往三壘前進
結果 沒想到 昨天星期五晚上 兩個人又一起外出約會
孤男寡女兩個人在同一房間約會打棒球
跟以往一樣 雞排妹投出球 翁立友打擊 前進到一壘 然後二壘
結果 沒想到 此時雞排妹因為有點感冒身體很累
就跟翁立友說今天先打到這裡就好
棒賽取消 下次再繼續打棒賽 雞排妹吃了一些感冒藥後就昏睡了
翁立友一開始也很規矩地躺在雞排妹旁邊划手機
雞排妹在感冒藥的作用下又累 很快就昏睡睡著了
沒想到 等到雞排妹醒來之後 居然發現內褲有被拖吊再穿上的痕跡
雞排妹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也很機警地先去洗手間用棉花棒往自己的某部位採集檢體
翁立友看到雞排妹起床上洗手間 一副什麼也沒發生的樣子 什麼也沒說
雞排妹就問翁立友 昨晚我吃完感冒藥很累睡著之後 你都在我旁邊嗎?
翁立友:對啊 不然呢 [還好 先排除是第三者闖入 至少確定是翁立友]
那麼 我昨晚睡著的時候 內褲是穿到這邊(用手指了比較低位置)
怎麼會我醒來發現內褲變成穿到這邊(用手指了比較高的位置)
翁立友沉默了一陣子 才緩緩說: 妳睡著之後 我很想要....所以我有碰了妳一下
<中間對話省略 所有對話雞排妹都已經有打成文字存成證據了 可做為未來的證據>
總之
翁立友在雞排妹的咄咄逼問之下 再加上雞排妹剛才已經去洗手間採集自己某部位檢體
翁立友看事情大條了 無法再瞎扯或開玩笑
才終於承認他昨晚趁著雞排妹昏睡 前進三壘與四壘
直接在雞排妹昏睡的情況下 完成了全壘打 跑回了本壘得到了致勝的一分
雞排妹得知當下反應不大 就是有點氣憤地說 你這樣很不尊重我
但沒有其它的反應與動作 回家後想了很久 把所有經過與對話都打成文字存檔
跟雞排媽與雞排姐說明了這件事情 問她們現在她應該怎麼辦
剛好牛排妹我剛才去雞排妹家作客
於是雞排妹也把這件困擾的事情跟我說了
牛排妹我根據雞排妹的說法與文字經過與文字對話
看起來就是男友翁立友趁著雞排妹昏睡 未經雞排妹同意 擅自盜壘三壘與四壘
但由於兩人是已經確定關係的男女朋友 兩人之前也多次孤男寡女進行到二壘了
如果我們將這次的翁立友盜壘說成是"強制盜壘"或者"違反法律" 好像過於嚴重了
但翁立友這樣盜壘真的很沒有體育精神
雞排媽也說了 即使是多年的夫妻 老公要跟老婆進行棒球全壘打 也是要經過老婆同意的
畢竟雙方都是人 做這種人類愛做的事情 全程獲得對方的同意與投入 本來就是應該的
如果因為其中一方昏睡或喝醉意識不清 就未獲對方同意而盜壘 真的很不應該
就算法律上沒有違反法律 這種強制盜壘在道德上絕對有瑕疵
<雞排媽與雞排姐跟我的討論也省略 總之我們分別得到了下列結論>
雞排媽與雞排姐的看法是 翁立友已經全壘打了 生米都已經煮成熟飯了 現在去跟翁立友
追究為什麼要強制盜壘意義不大 現在應該是要請雞排妹的爸媽與翁立友的爸媽一起出來
餐廳吃個飯 討論一下兩人之間的結婚大事 畢竟翁立友都已經全雷打了 兩人結婚才是現
在對兩人最好的結果
但牛排妹我的看法相左 我認為翁立友強制盜壘的行為 不僅違反我國法律 更是強烈不尊
種雞排妹的行為 這種行為應該要被強烈譴責 所以現在最重要的應該是要讓翁立友知道事
情的嚴重性 讓翁立友反省學到教訓 如果翁立友願意悔改 或許雞排妹還可以給翁一個機
會兩人重新來過 否則 以牛排妹我的個性 我可能現在已經去警局提告翁強制盜壘了
雞排妹自己則是完全不知所措 畢竟是她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翁立友再怎麼說也是已經確立男女朋友關係的男友 以前兩人也多次二壘過
但是又對翁立友味精自己同意盜壘到三四蕾有所疙瘩 心理一直很煩躁鬱悶
所以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看法如何
雞排妹現在應該怎麼面對翁立友比較好?
雞排妹現在應該對翁立友採取什麼行動嗎?
兩人是認識將近兩年的男女朋友 已經確定男女朋友關係
但就是兩人對於打棒賽時可以到幾壘的認知不同
更何況昨晚雞排妹吃感冒藥昏睡 翁立友可能有趁人之危的嫌疑
<以上真人真事 昨晚才發生 用綽號暱稱與代發問都是為了保護當事人與我自己
請大家不要猜測雞排妹與翁立友的真實身分 以免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我現在在宿舍上網 發文IP可以連結到學系與年級 所以也跟朋友借了VPN使用來維護隱私>
<以上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 真的很需要大家的意見與看法 很嚴肅 請不要開玩笑 謝謝>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03-13 11:56:00kiki好久不見
作者: nosleeper (今晚吃什麼) 2021-03-13 11:58:00
一定要報警。不信任這個人的話,基本上也沒有辦法結婚了,不用思考走下去的可能性
作者:
NSRC (ATB)
2021-03-13 11:58:00活在雲端養尊處優不食人間煙火終將墮下凡間成為常人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21-03-13 11:59:00
感謝,黑名單再加一
作者:
NSRC (ATB)
2021-03-13 12:00:00就 強姦,趕快報警提告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1-03-13 12:01:00不要浪費其他不相關人的時間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1-03-13 12:02:00電影有在演 剪刀在哪裡男友下次昏睡時 記得找一下
作者:
HiSunny (HiSunny)
2021-03-13 12:04:00如果是真的那這男的很不ok欸還結什麼婚 問題是你朋友到底有沒有實證
作者:
whaleli (whaleli)
2021-03-13 12:06:00你沒想說會有鄉民幫報警嗎
作者: linda17a3 (510) 2021-03-13 12:06:00
「未經」「脫掉」錯別字太多而且這個是告訴乃論 說難聽一點你再怎麼喊 義憤填膺 台女不去提告報警都不關你的事
首先,我覺得你應該改掉什麼雞排妹跟翁立友的代號...雖然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但我覺得這樣很危險
作者:
Lyu7 (永遠的初學者)
2021-03-13 12:09:00很嚴肅的問題也請不要用敏感話題的人物當作綽號,可以打A女B男之類的。最後,請當事人報警。
作者:
a216034 (aa)
2021-03-13 12:09:00直接告了 這是台女權利,記得去年也有一件類似案件法院判男的精神賠償25萬,挺划算的
再來,未經同意就對女方下手這是性侵無誤,要提告是可以
作者:
Timba (踢音霸)
2021-03-13 12:17:00Sex版 幹嘛又問一次
作者: oinzuka 2021-03-13 12:18:00
我覺得,男友自己選的,沒辦法怪誰。當然不尊重女孩子,就是提告+分手吧。
作者: icecradle (風朵) 2021-03-13 12:20:00
對方品性有問題,經過這次也該看清楚了,現在分總比以後糾纏不清來的好!強姦犯就是強姦犯,有什麼好嫁的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21-03-13 12:20:00告+分
作者:
virleo (passenger)
2021-03-13 12:21:00一看就違法好嗎
作者: nondelivery (如此) 2021-03-13 12:23:00
說嚴肅 要大家不要開玩笑 結果你打這麼好笑是怎樣啦
作者: qumai (._.) 2021-03-13 12:24:00
輙a,怎麼可能結婚
作者: Asino (Asino) 2021-03-13 12:32:00
靠北喔,這個就是性侵啊
作者: a135b579 2021-03-13 12:32:00
男人不壞 女人不愛 以後搞不好對別人也這樣
作者:
bobyhsu (專業收費代洗文章)
2021-03-13 12:33:00不要開玩笑然後打成這樣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1-03-13 12:33:00轉棒球版
作者:
bobyhsu (專業收費代洗文章)
2021-03-13 12:34:00我已經幫你把這篇的連結私訊兩位藝人粉絲團了 你先關心你自己的情況吧
作者: nojo459 (大地震!!) 2021-03-13 12:34:00
支持翁先生吉起來
作者:
tytt (iki)
2021-03-13 12:42:00看到「沒違反法律」直接end,現在大學生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了??自己的身體受到侵犯了,你朋友該怎麼做還需要網友告訴她嗎?另外,我不是噓她,是噓你,叫大家嚴肅,結果整篇看起來一點都不嚴肅
作者: twilight0505 2021-03-13 12:47:00
性侵一點都不好笑,可是盜壘...嘿嘿
作者:
jojia (jojia)
2021-03-13 12:49:00要用代號就好好用abc 妨礙閱讀整篇看起來有夠不正經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21-03-13 12:49:00性侵是非告訴乃論吧??只有自己的配偶才是告訴乃論。一報警就沒辦法撤回囉。
作者:
Cishang (辭..)
2021-03-13 12:57:00報警
作者: bleuvoir (bleuvoir) 2021-03-13 12:58:00
什麼年代了還要叫受害者嫁加害者,腦袋不更新一下嗎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1-03-13 13:04:00即使違法 自己打一張紙根本不是證據 要也是錄音檔或賴
嗯,除非打完那張對話記錄對方也簽名那才成立證據,但對方不可能會簽的 XD
作者: weier08 (我們君) 2021-03-13 13:07:00
分手報警
作者:
frank72 (不如這樣)
2021-03-13 13:07:00雞排妹自導自演 噁心
作者:
toufon (一哥)
2021-03-13 13:10:00那是本壘,不是四壘
作者: vincefan1347 2021-03-13 13:13:00
直接吉下去還要問?
作者:
Alexei 2021-03-13 13:14:00支持翁立友提
作者:
Mues (Mu)
2021-03-13 13:15:00強暴
作者:
Sabo5566 (薩波5566)
2021-03-13 13:16:00大便文 寫到大家不想看
作者:
ChoDino (Dino)
2021-03-13 13:18:00對話打成文字可以當證據.. zzz
作者:
Lian ( ★我最和善了☆ )
2021-03-13 13:18:00四壘到底是什麼鬼
作者: yanghala (墨燃) 2021-03-13 13:21:00
分手然後立刻報警 這種不知道尊重的人竟然還想跟他結婚????
作者: robinstart (Story) 2021-03-13 13:25:00
怎麼感覺弄髒他人的名字才是你的目的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21-03-13 13:25:00你是沒工作 還是沒朋友 這麼閒
結婚是??大三而已,自己的權益要顧啊,交往階段就不用尊重哦分了啦
作者:
CK0201 (嘎抓)
2021-03-13 13:28:00到底什麼是四壘 不懂棒球就別硬用 看了就痛苦
作者:
cchpo (po)
2021-03-13 13:30:00報警啊這不是約會性侵什麼才是
作者: iKJack 2021-03-13 13:30:00
叫他娶回家,開發新全壘打的魔球,共創未來
作者: lupus3310 2021-03-13 13:30:00
看到頭很痛 你是不會好好打字嗎
作者:
q20136 (微笑)
2021-03-13 13:33:00為啥要用這種代號???
作者: roger2232 2021-03-13 13:40:00
開告阿 還要問哦 一直棒賽棒賽 害我肚子痛
作者:
sGuitar (桑哈醬)
2021-03-13 13:44:00Kiki他媽帳號真多
作者:
srena (Srena)
2021-03-13 13:44:00這個故事的感冒藥沒加料,可以讓人昏睡成這樣的話,銷量會暴增嗎
作者:
Kavana (Dream!)
2021-03-13 13:47:00這是強制性交罪,分手報警。
作者: bearkitten 2021-03-13 13:48:00
翁立友吉你剛好,記者來抄
作者: ludlum (12) 2021-03-13 13:49:00
老闆一份雞排珍奶謝謝
作者: ALENDA 2021-03-13 13:49:00
不信任的人因為迷姦而結婚,我還以為在看印度新聞
作者:
tver (決定無有疑)
2021-03-13 13:50:00告死他,太爛了!!!
作者:
wwwwwwww (愛情不能只是習慣)
2021-03-13 13:51:00告他
作者:
yusanhu (台南油飯)
2021-03-13 13:52:00你這樣間接誣蔑更令人噁心
作者:
canceryou (æ˜æ…§ç”Ÿæ°£äº†)
2021-03-13 13:54:00一堆代號
作者: ge781221 2021-03-13 13:54:00
我贊成給男的一個教訓,但是我覺得代號不太好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21-03-13 13:55:00絕對有違法啊,雞排媽鄉愿厲害啦
作者:
DMPBBOY (bboydie)
2021-03-13 14:04:00整篇盜壘上壘的
作者:
dnkofe (赤空)
2021-03-13 14:04:00個人覺得是幻想文,請再加油
都被迷奸了,還要她嫁給強姦犯喔,等民國幾年了,拜託
作者:
ppc ( )
2021-03-13 14:07:00不告有什麼辦法
他啊 只是我說真的跟那翁立友說這種的趕快放生 免得婚後性事不合離婚在感情史上添一筆污點 又浪費一堆金錢時間
還有她家人腦袋是有什麼問題?他們能夠接受自己的伴侶會強姦她?
作者:
u155247 (salt)
2021-03-13 14:11:00提告
作者:
jerry886 (斷水流大師兄)
2021-03-13 14:12:00這種男生就算結也不是好事
作者:
marksky (123)
2021-03-13 14:12:00這樣好玩嗎?
作者:
seerp (矽阿批)
2021-03-13 14:15:00為什麼要用雞翁呢?你是不是在暗示什麼?勸你改。
作者:
seerp (矽阿批)
2021-03-13 14:19:00還要大家不要開玩笑?然後自己拿雞翁作文章?真的令人作噁,沒下限
作者:
a123456cg (NiMaDaGiBa)
2021-03-13 14:19:00你是不是洗文章?
作者: ck1030423 (土城巴巴) 2021-03-13 14:19:00
告死你 別人吃麵你在喊燒
作者:
whatupmy (推文中止高手)
2021-03-13 14:20:00男女都渣啊
作者: littlemai27 2021-03-13 14:20:00
代稱令人厭煩
作者:
akeji (akeji)
2021-03-13 14:20:00你用知名人物來代稱感覺就是來鬧的
紅明顯,男生錯是錯,但有到提告的程度麼?都是男女朋友了,對女友有性衝動是很正常的,我是覺得媽媽姊姊的做法比較對,但男生應該不太可能接受。另外我覺得女生如果堅決不發生行為,下次就跟男友表明硬來就告,或者避免跟男生共處一室,不是想檢討被害人,但要男生共處一室又不作什麼真的真的太難...
作者:
ifwhat (神阿~請聽我說)
2021-03-13 14:23:00婚前就可以這樣不經同意了,結婚後等著哭其他事情,三思啊
作者:
seerp (矽阿批)
2021-03-13 14:23:00我幫你備份寄給翁,不謝
作者:
fewhy (I am real)
2021-03-13 14:25:00關你屁事
趁機性交 刑法225 非告訴乃論 建議跟律師討論看看吧
你朋友可以告強制性交了 檢體都留存了 可以直接拿去驗
作者:
bandee (拍拍)
2021-03-13 14:31:00這叫不要開玩笑? 嘻嘻嘻
作者:
wres666 (永恆夢魘)
2021-03-13 14:35:00關你屁事?
作者:
kpier2 (條漢子)
2021-03-13 14:41:00情侶在宿舍打砲、閨蜜上PTT問意見是哪招?
作者: milk4305059 (牛奶) 2021-03-13 14:42:00
欠噓 若非幻想文 請女方報警吧...
作者:
menchian (新台幣救地球)
2021-03-13 14:42:00用這什麼鬼代稱?覺得自己這樣很幽默?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樂 )
2021-03-13 14:42:00除了告下去,其他都是假的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03-13 14:45:00乘機性交啊 哪沒有違反法律
用A男B女之類的就可以了 硬要打人名自以為幽默zzz
作者: neukopf701 (george) 2021-03-13 14:48:00
哈哈哈哈哈哈
完全可以使用其他代稱吧用人名當代稱感覺原po並不是很正經,甚至可能有戲謔成分,搞不清楚是認真還是反串,如果真的是認真為朋友著想還是改一下,避免失焦
針對事情本身如果我是女方,蒐證完直接分手然後去警察局報案性侵,完全無法認同這種形式的乘機性交,已經拒絕而且還是因為生病不舒服而昏睡的情況下,男生還只想到打炮= =有一就有二,以後是不是連睡覺都還得防範被偷上?
作者:
a123274 (銀色水紋)
2021-03-13 14:53:00看了不舒服
作者:
sanelien (光影之羽-懸月)
2021-03-13 14:56:00提告,分手,這個男人太糟糕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1-03-13 14:59:00你以為你很幽默?你朋友打官司成不成不知道,翁立友用這篇告你公然侮辱判決成立高達87%
作者: indigostar (青曜陽) 2021-03-13 15:05:00
建議報警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21-03-13 15:13:00夫妻就算沒經過同意 也是算性侵
作者:
roceskate (rumba in the night)
2021-03-13 15:14:00一定ipad温開水
純噓代號 明明可以用ABCD 硬要使用有爭議的公眾人物 還叫底下推文別開玩笑 自己玩笑倒是開得挺大 可憐
作者:
fishfi (fishcat)
2021-03-13 15:18:00滾,有夠難讀
作者:
ashyang (LMC)
2021-03-13 15:19:00看女生要跟他在一起就結婚,不要就分手就告,吃個感冒藥被
作者: AGATELINK 2021-03-13 15:19:00
我覺得這樣算out,但頗有越想越不對勁的嫌疑啦==
作者:
kktt254 (.....)
2021-03-13 15:20:00可悲幻想文 我還高科大羅志翔咧
作者: B08092005 (miya_419) 2021-03-13 15:22:00
用代號很難閱讀
作者: onepieceonly (大郭) 2021-03-13 15:22:00
構成性侵條件,可以告了,也有夫妻太太告先生的案例
作者:
chihyu729 (Greed_Cat)
2021-03-13 15:25:00強姦就強姦,說一堆廢話
作者: ling50 (StarCloud) 2021-03-13 15:25:00
取這種綽號跟我說很嚴肅??
作者:
partner (迎接新生活)
2021-03-13 15:29:00翁立友事件被誣賴的可能性很高,用這種代稱不大恰當,而且可能會換你被告
作者: dvnorlag (divingcatch tiger) 2021-03-13 15:30:00
免錢的就是貴
作者:
Megalo (Megalo)
2021-03-13 15:32:00趁機性交 告下去 噁心的人廢話不要打一堆
作者: LSND (Luna Sea Never Die) 2021-03-13 15:35:00
告它趁機性交啊,感情問題一律建議分手。
作者: because0398 (巧先生) 2021-03-13 15:38:00
是違法啦,但你的人物設定很有問題
作者:
PCC2003 (習慣晚睡)
2021-03-13 15:42:00雞排妹又翁立友,根本來亂的
作者: dido0208 2021-03-13 15:42:00
乘機性交罪
作者:
rickdom01 (rickdom01)
2021-03-13 15:44:00依描述就是趁機性交,不過因為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告下去就回不了頭了
作者: George728 2021-03-13 15:48:00
我覺得你會先被翁立友告。
作者: pica177253 2021-03-13 15:49:00
取這種代號?真的是你的好朋友嗎?
作者:
l257065 (Tiwei)
2021-03-13 15:52:00算強姦阿
看的很痛苦不知道為何建議報警處理,這種事情不能原諒
作者: seanlee0131 2021-03-13 15:54:00
可以告了 人生第一桶金get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21-03-13 15:54:00報警啊,笑你不敢
作者: QueenofSM (來幹我阿) 2021-03-13 15:57:00
笑死
作者:
kiwiho (重大轉變)
2021-03-13 15:58:00吃什麼感冒藥啊?居然一點感覺都沒有?
作者: moilola (倔強) 2021-03-13 15:59:00
最好的方法是讓他們快結婚?? 什麼年代還有人以為這是性侵的解決之道?
大家不要跟琪琪認真啦~~~看幾句就知道又買新帳號惹^^按錯 噓回來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3-13 16:03:00所以又是琪琪分靈體喔?
作者: s891050 (布魯~) 2021-03-13 16:05:00
四壘是啥小
作者:
Mk56 (魔導肥宅王)
2021-03-13 16:10:00吐槽點多到....
作者: bluu 2021-03-13 16:17:00
趁機性交是有罪責的事情 剩下你自己判斷
作者:
rahit (水元素)
2021-03-13 16:18:00不滿就去賺第一桶金啊
根本是神經病 你是不是以為在前面加個代po就可以隨便胡言亂語 也不必負法律責任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1-03-13 16:20:00通常這叫約會強暴
作者:
puro (普洛)
2021-03-13 16:21:00整篇是寫小說還是在敘述事實啊...
作者:
klklyn (klklyn)
2021-03-13 16:22:00他 這種還要結婚是有多缺
作者:
immosha (莫夏)
2021-03-13 16:27:00就是強姦 然後不要亂用名人的名字好嗎
作者: tpktony (tpks6668) 2021-03-13 16:35:00
連這個也偷偷來,真是垃圾
作者:
gyman978 (敝姓金 名歪麵)
2021-03-13 16:36:00一開頭看了三句就受不了了 你要求讀者嚴肅不要開玩笑 然後還把文內的人取名雞排妹 翁立友?好笑嗎?
作者:
diasa (ad)
2021-03-13 16:36:00有夠無聊的
作者:
Cireiat (Cire)
2021-03-13 16:39:00原來是kiki文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21-03-13 16:39:00求償50億 結案
作者: smooth0920 (smoothEli) 2021-03-13 16:44:00
先幫你 刑法225
作者:
loking (J)
2021-03-13 16:45:00看到雞排跟翁的代號,是來搞笑的吧
作者:
NingK (檸~)
2021-03-13 16:47:00排版和用字讓我痛苦
作者:
mekiael (台灣加油)
2021-03-13 16:48:00你用人名影射性侵是有可能要吃官司的哦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21-03-13 16:49:00這是強姦
作者:
neko303 (yue.)
2021-03-13 16:51:00告+分手
作者: alex57133 2021-03-13 17:01:00
滾
作者:
ben100rk (o姆'_'Do)
2021-03-13 17:01:00台女還想立牌坊? 滾啦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21-03-13 17:12:00你這種咖先被翁立友經紀公司告比較實在
作者: AKIRA1258 (王八鬼子) 2021-03-13 17:12:00
喔是喔
作者: Acce0912 (小魚) 2021-03-13 17:15:00
去報警阿 不報警就吞
作者:
jung45 (幸福其實很單純)
2021-03-13 17:22:00報警啊,還有你的名字順便等著被告好了,不好笑
作者: brolli (broli) 2021-03-13 17:31:00
反正當下也沒有報警,勘驗監視器也沒有強迫就吞了吧
作者:
odsL1573 (敢問進來可好)
2021-03-13 17:37:00強姦無誤
作者:
ez910115 (ez910115)
2021-03-13 17:42:00我不相信吃感冒藥會昏睡還會被全壘打啦
作者:
menontw (竹本口木子)
2021-03-13 17:51:00說不開玩笑,結果用了兩個最不適當的稱呼。
作者: Afoe (Afoe) 2021-03-13 17:55:00
要別人正經看待,自己文章卻用這種代稱,真棒
作者: wayne960105 2021-03-13 17:59:00
不告放著等過年?
作者: zerorez 2021-03-13 18:00:00
建議提告,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容易出各種狀況
作者:
carl578 (carl578)
2021-03-13 18:01:00什麽感冒藥?應列為管制藥品吧。
作者: wayne960105 2021-03-13 18:02:00
誰轉給翁立友到經紀啊?就不要刪笑死
作者:
timo2013 (HellWei)
2021-03-13 18:08:00看不懂
作者:
uuu3u (杉攸)
2021-03-13 18:15:00寫的蠻好笑的 給鼓勵
作者:
grade750 (grade750)
2021-03-13 18:21:00告下去+分手,不要毀了後大半人生,謝謝
作者:
hooniya (hooniya)
2021-03-13 18:31:00嫁給一個性侵犯 是有什麼毛病嗎
作者:
YWCT (C.T)
2021-03-13 18:34:00報警、分手
作者:
lapidoth (光明之子 真理三光)
2021-03-13 18:45:00要結婚就訂婚,不結就告強暴啊
作者:
will331 (will)
2021-03-13 18:46:00原來感冒藥的效果強到被本壘都沒感覺…
作者:
zardmih (zard)
2021-03-13 18:57:00你的代號是要影射什麼嗎
作者:
mphstw (時速90Km/hr)
2021-03-13 19:05:00真的報警,這種婚姻維持有難度,男生非常不乖,吃了又不敢承認。
作者:
dxking 2021-03-13 19:12:00為什麼一直強調是確定的男女朋友關係 結婚都能離了要分也是立刻能分 性侵犯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1-03-13 19:27:00...
作者:
ray910103 (hihihello)
2021-03-13 19:32:00好好笑歐
作者:
GimO (Gimo)
2021-03-13 19:35:00乘機性交罪,絕對不能寬貸。這種人根本不是真的愛,不要再走下去了。刑法225條,這是三年以上本刑之罪,不能容許。
作者: ouabain (Beckman) 2021-03-13 19:37:00
唉 有必要這麼大的陣丈啊
作者: pingu110573 (nghia7311) 2021-03-13 19:46:00
我竟然看完了
作者:
wih512 (wih)
2021-03-13 19:54:00純噓雞排妹 媽的小丑= =
作者: SkyLoser5566 (天魯人) 2021-03-13 19:59:00
叫人家嚴肅結果用這種代稱.. 這水準我看也就夜市牛排吧
作者:
Woodoo9 (Woodoo)
2021-03-13 20:12:00不是,趁女友昏睡時趁機性交已經違法了。
作者:
alert96 (吃漢)
2021-03-13 20:14:00用三小暱稱=.=
作者:
NmoG (Mao Bao)
2021-03-13 20:28:00報警好嗎
作者:
g987669 (吃素一個月)
2021-03-13 20:30:00已私訊雞排妹,看他們法務怎麼看囉:)
作者: xta 2021-03-13 20:33:00
趁男友昏睡時剪掉他的爛屌 認真不開玩笑
作者: sses40713 (moonface741) 2021-03-13 20:48:00
可憐 記得看醫生
作者:
pangood (來吧)
2021-03-13 20:57:00北七低能唬爛豪洨廢文 不用跟他認真
作者:
rick789j (WeiWei)
2021-03-13 21:07:00我只知道你要被吉了
作者:
caumu (cau)
2021-03-13 21:08:00提告賺外快啊還要我教
作者: Kheige 2021-03-13 21:08:00
又是這個id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3-13 21:10:00要馬告要馬吞,只是都打出來了就告啊
作者:
jwtl (jwtl)
2021-03-13 21:15:00噓妳代稱,不想要這男友了告下去領錢;還想要這男友要男友負責,訂婚領戒指,有什麼難的? 大三了然後其實這根本不甘妳的事,看妳把男的直接代稱翁就知道妳其實很想勸分吧,都想勸分了還要問什麼?
作者:
YcL5566 (哈哈哈)
2021-03-13 21:33:00?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21-03-13 21:40:00夠了
作者:
annshop (ann)
2021-03-13 21:44:00我像警察嗎?
作者: smalltiger56 (小虎56) 2021-03-13 21:49:00
翁立友 跟雞排是男女朋友關係呦?
作者: hoohjoe (玖玖玖) 2021-03-13 22:10:00
就是強爆
作者:
alangb (Alan)
2021-03-13 22:27:00算是違反性自主,但棉花棒採檢後,過了一段時間,也難以證明是當次的證物,理論上只要有足夠證據就可以上法院告成,只是跑程序要很久。問題在於想得到什麼,賠償,道歉,法律制裁?
作者:
ch20 (MissM)
2021-03-13 22:27:00噓你無知 低俗又無聊傷害他人的代號
作者:
heidicc (海蒂西西)
2021-03-13 22:27:00噓代稱
作者:
Spatial (只能像一朵向日葵)
2021-03-13 22:36:00翁立友是無辜的啦
覺得很嚴肅的事你叫大家不要玩笑,但你故意把兩藝人名字放進來比諭,覺得你真無聊,真的有想幫忙朋友啊?學校有性平調查窗口,可問看看。
作者: ru8aside (陸ㄍㄟ) 2021-03-13 22:40:00
高科大曾國城表示:
我如果是翁立友我早就到警局控告你 讓你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為什麼要用開玩笑的口氣講性侵事件呢?讓我懷疑你到底有沒有經過女方同意就張貼她的私事。還有藝人的名字到底是想要影射什麼?
作者:
fuok (^^)
2021-03-13 23:00:00看不懂
作者:
techwall (Waltz~)
2021-03-13 23:12:00覺得你很有事,文章很幻想……
作者:
vera575 (vera575)
2021-03-13 23:21:00如何從內褲高度得知有背脫掉又穿上?
作者:
ifye (回家真好)
2021-03-13 23:32:00高科大是哪間 翁啥洨 看了就想噓
作者: breeze1108 (breeze) 2021-03-13 23:40:00
不去報警上來問有屁用
作者: swanc 2021-03-14 00:28:00
這就是強姦了
作者: xLiC (俐c) 2021-03-14 00:31:00
.....
作者: pig5938 2021-03-14 00:43:00
當然是報警啊!不尊重女方,這種人也不值得信任。
作者: tommyhlu 2021-03-14 01:04:00
發錯版了吧?
作者:
iljie ( ä¸èƒ½èªªçš„暱稱)
2021-03-14 01:05:00就性侵啊,如果是學生就報給學校通報,後續校方也會有輔導人員給予諮商
講什麼廢話,這就是性侵剛剛按到推,來補噓而且這什麼代號,再噓一次
我男的支持分手,順便賺第一桶金……這男的一定會變渣,結下去更慘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1-03-14 02:15:00
查你其他文章不就知道了,改這篇IP有啥用
作者:
wayne5992 (wayne5992)
2021-03-14 02:19:00幫你把這篇截圖傳給翁立友了
作者:
histing (蟄伏...)
2021-03-14 03:24:00搞笑嗎?不報警在那邊543
作者: adamsung 2021-03-14 03:29:00
人家連家人都已經有決定了 是輪的到妳插嘴 少多管閒事
作者: aaaa8247 (林爸大屌俠) 2021-03-14 05:27:00
很會釣魚唷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ekey0622 (哇係天真無邪小齊齊)
2021-03-14 07:43:00報警 強烈建議
作者: persimmon458 (摩天嶺甜柿) 2021-03-14 07:57:00
兩年還在二壘,這男真的有問題吧~
作者:
ateng (過敏人生)
2021-03-14 07:57:00錯字一堆
作者:
marcher3 (marcher3)
2021-03-14 08:01:00講古
作者: robbi1069 (asdf) 2021-03-14 08:07:00
昏睡沒感覺是指男友太小?感冒藥有那麼強?真怪
作者:
Merman19 (風好大 快被吹走)
2021-03-14 08:18:00本壘,不要自創名詞
作者: NT500 (生來犯罪人) 2021-03-14 08:28:00
我只覺得你想帶風向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21-03-14 08:28:00女方昏睡男方上,只是為了洩慾不是為了愛對方,不建議結婚
作者: SZQK (磁貓) 2021-03-14 09:00:00
打成這樣我沒辦法嚴肅看待
作者:
haman (...)
2021-03-14 10:14:00廢文
作者:
su1995 (緯哥)
2021-03-14 10:41:00難怪科大 連文章都不會寫
作者: sbshiu (玻璃彈珠越來越少) 2021-03-14 11:13:00
呃...先考慮以後在一起有沒有疙瘩吧,未來還要不要跟男方共組家庭吧。其實這已經是強制性交了,應該果斷放手採取後續法律行動。
作者:
minigo (Die Zauberflöte)
2021-03-14 11:28:00報警先
作者:
z635066 (洋蔥)
2021-03-14 11:43:00按多數男女交往的邏輯,男女朋友階段是男性最能主動給予尊重的一步;告了分了卡實在
作者:
azirebb (大兔兔歐拉拉者麻煩站內)
2021-03-14 11:47:00哦哦哦
作者:
hunfu (糟糕大叔)
2021-03-14 12:29:00代號看不下去
作者: rayorken 2021-03-14 12:32:00
不要笑不要笑不要笑
作者: sinxmin (黑眼圈) 2021-03-14 12:44:00
這是犯罪,強姦噁男
作者:
Mieke (慟...)
2021-03-14 12:53:00要認真,然後提雞排妹跟翁立友?
這是性侵,女方沒有同意的性交都是性侵犯,典型的約會強暴。
作者: Sacral (S君) 2021-03-14 13:49:00
打這麼多字幹嘛,不就男女朋友性侵,你們是討論到起笑了嗎,你發這篇是期待有人幫你們報警嗎
作者: alan21620 (ㄚ賢) 2021-03-14 14:11:00
應該找主審看回放,看看這個盜壘有沒有瑕疵
作者:
chuikov (口夫)
2021-03-14 14:35:00這我一定吉
作者:
fx458 (清晨之破曉)
2021-03-14 18:47:00不管有沒有感情基礎,未經對方同意的性行為都是性侵害,是違法行為,更何況她昏睡中欸,藥物沒有被男友換掉嗎?提告的話事發後七天內要採檢,問你朋友要不要提告吧
哇跟之前印度強姦犯説你不是處女了我娶你啊87趴像,要女兒嫁給強姦犯欸
作者:
anny2655 (阿竫-赤飯とピコは俺の嫁)
2021-03-15 14:52:00一定要分手,然後報警
作者: minusblue (plusred) 2021-03-15 14:52:00
說很嚴肅卻又使用敏感藝人當暱稱,意圖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