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一下角色背景:
女友是單親媽媽
家裡經營地方頗具名聲的食品店
每個月領固定薪水
前夫是職軍退役,不用拿錢回家
離婚原因是女方覺得男方沒在為家庭付出(經濟或勞動力都是)
且溝通中一直拿不了主意(需要聽媽媽的)
結婚1年小孩在2歲時決定離婚(先有後婚)
和女友交往期間我們是在外租屋後來改自己買(女友出頭期我出裝潢的部分)
這陣子我才得知原來前夫一直住在女友父親當初買給她的房子裡,且據聞其父親有想為他開一間店
不知道各位鄉民的看法會是如何
我自己沒辦法調適過來
被冠上一種好像和他在一起是為了錢一樣
我家庭背景小康
自己從事公職裡努力往上爬到現在的成就(7W/月)
是說這種不用努力就獲得一間房一間店的事情,鄉民們會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