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想問一下 真的有這種事嗎
台北市或是新北市社會局代養小孩
應該是"安置"?
而且好幾年一直照顧下去
(小朋友吃住用的錢是...??)
生了小孩之後離婚
總之兩個人都不養小孩
爺爺或是外公這邊也都不養
(生活經濟都是沒問題的)
這也太荒謬了
自己家裏的小孩 說不養 就不養
(每天相同劇情我看是經常在上演)
作者:
Ommmm (summerday)
2021-03-29 13:48:00你知道「出養」嗎
作者:
ProfessUX (Professional UX)
2021-03-29 14:11:00有哦,傳說中的安置機構
各位版友 我有查詢網路 好像一人每個月兩萬多的樣子所以真的是只要願意付錢 就可以把小朋友丟出去?有沒有免費 零扣扣的社會局也接收 (家族不是低收入戶)
有些情況的安置,是會跟監護人收取費用的安置會有很嚴謹的評估,不是家長說安置就安置
又再想到表弟什麼的二十幾歲結婚又離婚小朋友都丟給大人帶(爺爺什麼的)小孩生小孩啦 胡搞一通 離婚的太太會想小孩嗎或是單身反而開心 (什麼人生啊)
不照顧的不能結紮嗎? 都放棄了一個生命 為什麼還要給生育的自由 很多努力的人 被害人根本沒有第二次機會 法律卻一直縱容爛人
作者:
mm111113 (ntntc)
2021-03-29 19:51:00目前都傾向家裡優先照顧,如果家庭失功能,還是要經社會局評估,小朋友會在育幼院養到18歲自立生活,照顧費用由父母或納稅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