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內容真是.......蠢透了.
原PO的立論要成立, 得先符合一個假設:
童年不幸的人, 未來一定會幸福.
童年幸福的人, 未來一定會不幸.
這個假設根本和多數事實不合.
雖然我覺得用物質來比喻愛, 不夠恰當, 但我暫且配合原PO說法.
要這樣比喻的話, 原PO的假設是:
童年有錢的人, 未來一定會沒錢.
童年沒錢的人, 未來一定會有錢.
這符合現實嗎??
現實明明是, 富者恆富, 窮者越窮.
就算含著金湯匙出身的紈褲子弟, 開了跑車撞死幾個人, 又怎樣?
在牢裡蹲幾年, 很快就假釋出獄. 至於牢裡有沒有辦法買通過得相對舒服, 我不知道.
更何況, 又不是有錢人就會變成紈褲子弟.
你要是在一個連飯都吃不飽的環境出身, 你要像王永慶那樣翻身致富, 有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