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
文筆系列文,身為筆耕多年的同好想回一篇。
原波的文筆在下沒有資格置喙。就驅魔師一篇,想提出幾個觀點。
1
首先是排版簡潔。3到4行即分段,有研究過網路發表的know how或是出于觀察體貼讀者。
不管是習慣做功課或是觀察敏銳都是很有用的職場特質。
2
故事吸引人。不知道大家是否把這當成文筆的一環?說故事的能力不管在行銷商品或自我
行銷都是重要的能力。
3
市場嗅覺。萌萌的狗狗、易帶入有共鳴的主角、美艷的女角、超乎尋常的奇遇。
說是公式也罷,但明顯作者了解引起讀者興趣的要點也沒有矜持不去採用。至少是個常識
人。
就這樣看來,原po並不只文筆好,不必太謙。
此外,覺得文筆很吃受眾。
用典互文性、敘事的結構或解構,要受眾有相關知識。美感和風格要合胃口。
一方面讀者在選作品,另外作者通過行文方式,也在篩選與之對話的人。
尤其是作者已死的現代,讀者的接受、聯想、理解也負擔了完成作品的部分責任。
其實簡單的方法也有。就是極大化受眾。白描敘事,進入門檻降至零。故事和內容決勝負
。
最近的職人寫作和輕小說等都是這樣的寫作方式。
只是這對書寫自我療癒的某些作者而言並非好事,因為把自我從作品裡抽離;只剩取材和
視角有自己的影子。失去和自己對話的效果。
要在眾人和自我之間有所取捨。或是取折衷之道,這只能自己拿捏。
網路寫作覺得最難的是如何接受反饋。即便每個評論者都誠懇的評論。哪些評論切中要點
,哪些只是個人觀點,也需要智慧來分辨。
盲目不聽人言和盲目盡信人言都是盲目。如何不因好評自我膨脹如何不因差評意志消沉都
考驗自己的心智。
所以這篇也看看就行別往心裡去。
我自己的瓶頸是幾乎沒有反饋,借用小公主所說的平庸如路邊的石頭根本不值得評論也說
不定。
但是為了接下來的創作熱情偶爾還是要保持自我感覺良好。
總之,既然是筆耕,那就無視風雨,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