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可以拆成三個問題討論:
1. 女性上身裸露和雄性性慾的關聯是什麼?
女性上身裸露和雄性性慾,雖然有一定關聯,但終究是兩回事,性器官裸露同理
例如,有多少雄性鄉民看到以下圖片會GGININ?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4/48/Weibliche_brust_en.jpg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Penis(Asia).jpg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Vaginal_opening_description.jpg
激起性慾的並不只是看到這些器官裸露而已,
更重要的是觀看者對裸露的方式、場合所賦予的意義。
不同的裸露方式與場合會給不同的觀看者不同的訊息,
某些裸露方式帶有強烈性暗示,某些平淡無奇,另一些則是下流低俗
在我國社會中,女性上身裸露與其被視為性暗示,更常被視為低俗
2. 激起雄性性慾和法律禁止裸露的關聯是什麼?
法律本身並不禁止激起雄性性慾的事物,
因為性慾並沒有對社會、個體、國家造成危害
不能光從人類器官本身的裸露來看,
而要從裸露所傳達的訊息檢視。
在人們不期待裸露的場合裸露,此舉所傳達的是挑戰社會規範
若以挑釁的姿態裸露,這個訊息就更加強烈了
挑戰社會規範若執行恰當,可成為政治行動、促進社會價值改變
但這個行為本身有個代價:
違反一個群體的約束,就是否定群體的認同
法律並非道德的底限
法律約束的不是裸體是好還是壞,而是誰好膽攻擊社會規範
社會規範就是藉由限制個體自由,增加個體間的相似性而產生群體凝聚力
但不保證這些自由的限制對所有人皆公平
3. 為何社會規範禁止女性上身裸露?
因為女性的乳房是用來哺乳的,對於養育後代而言是重要的資產,豈能外露?
簡而言之,父權遺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