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
2021-05-11 15:31:49上周末晚上玩很晚,沒車坐了就叫了台計程車回家。
晚上十一點多,就安然癱在椅子上休息睡回家。回家刷牙弄弄就睡了。
結果隔天早上...咦咦,怎麼找都找不到手機?還好我還有ipad打開來iphone可以定位
查了一下,好像還在移動中...?看來是掉在昨晚計程車上。
然後就撥了我的號碼,是個阿伯接的,
我說,抱歉我手機好像掉在你車上,能不能幫我送最近的派出所?麻煩你...
結果,計程車阿伯居然說:
「我把它送還給你,你是不是要給我一點?」心上馬上覺得 哭夭啊,垃圾!!
我不是叫他特地開車拿到我家,我是請他送到派出所而已。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就開始求情:五百好不好啦,拜託...之類的
現在當社會人士可沒這麼軟:
我說:我看得到你的定位,在XX路X段對不對?你如果不還我,
我就報警順便把定位給警察,後續你自己想看看....
他聽我這麼硬又可以看到定位開始有點結巴,後來趕緊送到派出所。
我看到定位在派出所之後,打過去請警方保留,我後來坐車去領回了。
還好我還有ipad可以追蹤,不然可能就比較難解決....
小黃司機素質真的XX一堆...
半夜送到派出所我應該會給一點報酬,畢竟是自己不小心
作者: GraceMa (GraceMa) 2021-05-11 15:39:00
他本來就有權力分到十分之一,這不是你可以拒絕的,除非失主為特殊境遇家庭、中低收入戶或有其他急迫情事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1-05-11 15:48:00幫你把手機載到派出所不用油錢?
作者:
snow2 (雪兔)
2021-05-11 15:53:00世界上就是有一堆把別人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的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1-05-11 15:56:00
我給噓會很過分嗎
民法805條說拾得人可以請求1/10的報酬但是805-1說「供公眾往來之交通設備內,由其管理人或受僱人拾得遺失物」狀況下不得請求
作者:
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
2021-05-11 16:26:00不管算遺忘物或遺失物,事實上法律也有侵佔遺失物的罪喔重點這是有主物品不是無主物,不歸還本人,侵佔罪是可以成立的
作者:
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
2021-05-11 16:54:00可以不用送啊 但是不要勒索別人
作者:
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
2021-05-11 16:55:00小學生都知道撿到東西送警局,可能男女版鄉民不是小學生吧話說如果捷運局人員撿到說要報酬,風向也是這樣?還是說小黃司機可以勒索侵佔 但捷運的人不行?
照民法規定,捷運站務、高鐵列車長、台鐵打掃阿姨、計程車司機、公車司機等等的在自己工作場所撿到東西,都不得要求報酬,而且要盡速交給警察機關或場所管理單位,就法律層面來看原po沒什麼問題啊,怎麼感覺大家對失主特別嚴苛
作者:
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
2021-05-11 17:40:00按照道德層面也應該交警局啊 法律道德層面都如此
作者:
snow2 (雪兔)
2021-05-11 18:06:00我覺得原po能否先圓融一點的回應 像是你跟他或許不會特地再互找對方拿手機 如果是我就會回說 司機大哥 您方便的話手機號碼給我 我下次要出門時就特地叫您的車 也利用那機會答謝您 不好意思這次請您先幫我送到就近的警察局 感謝您。如果對方聽了之後還是依然故我 讓你感受到他就是有不好的意圖的話 你再講你上面那些話來回應。不然他如果不爽 跟你講完電話後 隨手丟掉你的手機 你也不一定能找回 要找回也得付出更多時間心力什麼的。我是覺得其實如果距離沒有很遠 我反倒會特地去找對方拿 至少他還願意接起電話 我親自去拿回來比較心安 也可以親自答謝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