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道德和法規制度的公平性與順位立場:
不應該
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會去打
在生死存亡的關頭,大都數人會選擇後者,
也就是站在人性、自私、利己的角度先為自
己設想。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想法就會跑
出來了。
道德又怎樣?制度又怎樣?公平正義、順位
又怎樣?讓自己死,給別人活?
特權能用就用,不要被發現就好。
就算司法官這樣的想法的人也是很多的。
骨氣和道德風骨,秤起來多少斤兩?能吃嗎
?能活嗎?社會非議又如何?
要我的話就用,偷偷用,別被別人發現。
名冊打完兩劑後記得銷毀。不難。
最怕有人張揚,親朋好友到處講。去炫耀。
這有什麼好困難選擇的嗎?
你有特權,能先打就打。
打就對了。管別人要死還是要活。
我已經給你答案了。
簡單的抉擇,並不存在特別高難度的選擇障礙。
你有特權能打,你不打是對不起自己。
講白了就這樣。
※ 引述《G2S (越接近夕陽影子越長)》之銘言:
: 在中央單位擔任簡15公務員的同學說
: 當法規有解釋模糊的空間就盡量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做
: 法規和辦法當初寫得這麼含糊 就是怕有特例
: 讓主管機關有一定空間作解釋
: 畢竟骨氣不會讓你對病毒免疫
: 他說的這番話讓我覺得好現實
: 當有特權可以偷偷用時
: 你會使用嗎?
不過這病毒一直變種
打AZ嗎?AZ對英國變種和印度變種防護力好
像會下降?
默德納比較值得,在沒有BNT的情況下。
如果有能力的就飛去美國打BNT了,就像蔡丁
貴一樣,然後在臉書鼓吹勇敢的台灣人打國
產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