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高中時打工飲料店的老闆娘處得不錯
差了快二十歲 算忘年之交
辭職到現在三年了還是偶爾會回去聊天
現在礙於疫情沒辦法見面
所以剛剛就遠端聊天了一波
受疫情影響現在狀況是真的很慘
不過她說一年多前有繼承母親的遺產
繳完稅還有三千多萬外加一間房子
店現在變成開興趣的
其實賠錢也無所謂
我直接大傻眼
還記得以前打工的時候他跟我說她求學時期超苦
跟家裡拿錢吃個火鍋要一哭二鬧
想買個吉他被罵到像是殺人父母
想要什麼只能自己偷偷打工買
要是被發現有在打工還會被強制徵收貼補家用
平常吃的喝的穿的像是三級貧戶
結果現在才發現他家根本不缺錢
那以前她父母到底為什麼要這樣搞人啊?
讓家人都過著窮困潦倒的生活 甚至自己都沒用到就死了
那存下的這筆錢有任何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