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願意讓檢調來調查我有無犯罪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1-07-19 22:03:05
這是什麼文?
早在10幾年前,在調查局局本部、國安局、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署署本部,都有我
的資料和檔案了。
挖鼻孔.... 那又如何?
至今依然調查不出我有犯罪的任何嫌疑,
真是一群XXX....
歡迎開放調查....
窗外那個拿望遠鏡看我的,
不要再偷看我穿什麼內褲了。
※ 引述《SaChiA5566 (煞氣ㄟ5566)》之銘言:
: 各位板友晚安
: 有人寫信提醒我,説我那篇文
: 任何人都可以跟檢調檢舉我犯罪
: 説真的我不逃避
: 如果我有犯罪
: 那就讓法律制裁我
: 我願意配合檢調傳喚我去説明案情
: 我也願意接受測謊
: 所以想檢舉的人就去檢舉
: 讓法律來做出裁定
: 有犯法我一定會認錯
: 我不逃避
: 整件事我最難過的地方
: 不是我再也不能用ptt
: 而是那個女生覺得我騙砲
: 覺得我是強暴她了
: 在她心裡留下陰影
: 這事我過了很久很多年才知道
: 我讓她難受了這麼多年
: 這是我最愧疚的地方,我讓她痛苦很久
: 但是我當時發生很多事
: 我考慮了不把她拉進我的地獄裡
: 才跟她説還是不要在一起比較好
: 我敢讓檢調傳喚
: 我不逃避問題
: 願意相信的就相信,想罵的就罵
: 有錯我本就該認
: 我絕不逃避
: ps 如果被傳喚偵辦,我會跟大家講結果,所以以後可能還會再回相關案情,其他的就不
: 回了
: 之後帳號再用,就是來告訴大家案子審判的進度,在收到她回信討論完後就不再用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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