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張姓(19歲)、蔡姓(19歲)、邱姓(20歲),
與死者康姓男子因網路簽賭發生財務糾紛,今天下午約康男至北屯某汽車旅館談判。
雙方一言不合,張嫌等3人打傷康男後,又開車將男子架離現場,途中康男於車內抵抗,
3人以衣物塞住口鼻,導致康男窒息死亡。
今天的新聞
三個年紀連大學都還沒畢業的年輕人就這樣犯下了殺人罪
刑法 第271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
最輕本刑至少十年起跳
就算真的假釋成功也要先關一半的刑期
青春歲月就這樣浪費了
在裡面與世隔絕家人朋友都見不到
每天過著被約束的生活
出來還要被社會貼一輩子的標籤
為什麼他們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