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一則我們得牌選手因為有公務員身分而不得代言的新聞
「麟洋配」公務員身分不得代言 土銀:盼專案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005/5649349
規定是否合理是一個問題
但之前唐鳳身為高階公務員也是在接民間企業的工商活動
https://imgur.com/7Lbw6pw
網紅齊聚大鬧國泰【金融尬台語】 - 孫女、唐鳳、龍龍全都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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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街訪、唐鳳增幅、龍龍開演台語脫口秀,超強陣容,一起創出金融新詞台語唸法!
這個頻道的確是國泰金控的專屬頻道
雖然不是直接販售商品 但也是為企業形象作影片
https://imgur.com/23M72nM
因為公務員兼職有許多限制 原則上是不行的
尤其是兼職服務的對象也會參與政府採購的標案
這之間是否會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值得探討
而且以公務員身分為特定民間企業宣傳
那麼對其他的企業 是否有違反平等原則呢?
對於其他公務員是否也又會產生不公平的效應呢?
請問大家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