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看海遇雨搭便車慘遭性侵 咬牙當一夜情求戴套他竟回「懶得拿」
蘋果日報 2小時前
丁牧群/台北報導
一名20多歲正妹前年去台南四草大橋看海景,突然下起大雨又沒帶傘,這時男子林煜程開
車經過,邀她上車躲雨並要求交往遭拒,後來藉故把正妹載到家裡,強吻她想硬上,正妹
抗拒大喊但無法掙脫,擔心懷孕只好說:「就當一夜情吧,但是你要戴套。」但林男根本
不甩,直接性侵。法官審理時問林男為何不戴套,他竟稱:「懶得拿。」最高法院依強制
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
正妹提告指稱,2019年5月5日她與一名閨蜜去台南四草大橋玩,躲雨時林男開車過來搭訕
,邀她們上車躲雨,在車上她對閨蜜訴苦感情不順,後來雨停了,閨蜜先離開,她想去高
雄找朋友,林男表示可以載她去,但必須先回家處理事情,於是跟著林男去他家。
「林男在他家客廳問我願不願意當他女朋友,我說『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他卻拉著我
的手站起來,說我身上好香,在客廳牆角親吻我的嘴、脖子及鎖骨,我推開他抗拒,因為
我忘記帶行動電話所以無法報警」。
正妹告訴法官,林男隨即拉著她的手說:「帶妳去看我們未來的房間。」到二樓房間後,
林男說:「妳坐坐看我們的床舒不舒服?」她怕林男施暴,坐上床敷衍說:「舒服。」沒
想到林男露出猙獰面目,把她壓在床上說:「今天就要得到妳,不然不讓妳回家。」
雖然正妹極力掙扎、大喊,但林男就是不鬆手,「我想說就當一夜情,但我是逼不得已的
,我說我可以當一夜情,但是他要戴套,他說好,我就想說眼睛一閉、咬牙一忍就過去了
,他就可以讓我回家」,不料正妹放棄抵抗後,精蟲衝腦的林男立刻性侵她,根本沒戴套
。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當時問正妹是否有生理需求,她回答:「渴望另一半,不一定會有
生理需求。」他追問願不願意跟他發生性關係,正妹遲疑一下說:「當作是一夜情,但不
能當作交往的意思,做完以後就回家好不好?」
另外,林男承認正妹問他是否有保險套,「但是我懶得下樓去拿,還是沒有戴。」他堅稱
正妹是合意發生性關係。
法院歷審認為正妹雖然說「就當一夜情」,並希望林男戴保險套,但不表示她當時願意跟
林男嘿咻,因為性侵害案的被害女性發現抵抗無效,或是採取抵抗可能對自己生命、身體
造成更大傷害時,為求自保,選擇順從加害者,是合情合理的事,重點是正妹在事前有抗
拒、大喊,因此認定林男違反她的意願,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徒刑定讞。
(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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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情節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一般來說還是不要隨意上陌生人的車比較好
或著跟朋友一起行動,這樣能減少發生一些變數